本证明30日内有效 车 站 日 期 戳 年 月 日 站 规格:185×130mm
格式九
货物运输变更要求书
提出变更单位名称和住址??印章?? 年 月 日
变更事项 运单号码 车种车号 记事 发站 到站 托运人 收货人 办理种别 原 票 据 记 载 事 项 货物名称 件数 重量 承运日期 承运人 记载 事项 经办人 规格:185×130mm
格式十
× × 铁 路 局 货 运 记 录
( )
补充编制记录时记入 补充 局 站 年 月 日 所编第 号 记录 一、一般情况 办理种别 货票号码 运输号码 于 年 月 日承运 发 站 发局 托运人 装车单位 到 站 到局 收货人 卸车单位 车种 车型 车号 标重 吨 年 月 日第 次列车到达 年 月 日 时 分开始卸车 月 日 时 分卸完 封印:施封单位?? 施封号码?? 二、事故情况 项目 货件名称 件数 包装 重量 托运人记 托运人 票据 原 记载 按照 实际 事 故 详 细 情 况 承运人 载 事 项 三、参加人签章: 车站负责人 编制人 公安人员 收货人 其他人员工 四、附件: ⒈普通记录 页 ⒉封印 个 ⒊其他 五、交付货物时收货人意见 19 年 月 日编制 ××铁路局 车站(公章) 注:⒈收货人(或托运人)应在车站交给本记录的次日起180天内提出赔偿要求。 ⒉如须同时送一个以上单位调查时,可作成不带号码的抄件。
规格:270×185mm
格式十一
× × 铁 路 局 普 通 记 录
第 次列车在 站与 站间※ 发站 发局 托运人 到站 到局 收货人 货票号码 车种车型 车号 货物名称 于19 年 月 日 时 分第 次列车到达 发生的事实情况或车辆技术状态: 厂修 段修 辅检 轴检 参加人员:姓名 单位戳记 车站 列车段 车辆段 其他 19 年 月 日 注:1. 带号码的普通记录每组一式两页,第一页为编制单位存查页,第二页为证明页,交给接方(包括收货人)。
不带号码的普通记录只限作抄件用。 2.普通记录号码由铁路局或分局编印掌握
3.如换装整理或其他需要调查时,应作抄件送查责任单位。 4.※表示车长在列车内编制时填写。
规格:185×130mm
格式十二
赔偿要求书
第 号 提赔单位名称或姓名 发 站 到 站 货物名称及损失数量 提赔款额及计算方法 货运记录编制站及号码 详细通信地址 希望领款地点或结算 的银行名称与帐号 附件名称及份数: 提赔单位 (公章) 姓名 (名章) 19 年 月 日提出
赔偿要求书收据
第 号
兹收到 于 19 年 月 日提出的 关于发站 到站 品名 发生 事故的赔偿要求书一份。 附件: ××铁路局××站(公章)经办人 19 年 月 日 规格:270×185mm
格式十三
××铁路局
运费杂费收据 A00000
付款单位或姓名______ 原运输票据 发 站 车种车号 货物名称 费 别 合 计 年 月 日第 号 件 数 费 率 包 装 款 额 重 量 附 记 到 站 标 重 计费重量 办理种别 合计(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车站日戳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规格:185×130mm
修改一览表 修改次数 公布 1 2 3 4 5
发文日期 1991-3-20 1991.1.30 1992.8.25 1996.3.26 1996.5.20 2005.4.2 文号 铁运[1991]40号 铁运[1991]484号 铁运[1992]73号 铁运[1996]493号 铁运[1996]212号 货管电75号 货运专刊期数 1991-3 1992-1 1992-5 1996-2 1996-4 实行日期 1991-5-1 1992.11 1992.11.1 1996.3.26 1996.5.26 200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