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工程
一、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土方回填,按回填后的竣工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同状态的土方体积,按下表换算。 土方体积换算系数表
虚 方 1.00 1.20 1.30 1.50 松 填 0.38 1.00 1.08 1.25 天然密实 0.77 0.92 1.00 1.15 夯 填 0.67 0.80 0.87 1.00 二、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的土石方,依据设计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以立方米计算。 三、基础土石方、沟槽、地坑的划分
(一)沟槽:槽底宽度(设计图示的基础或垫层的宽度,下同)3m以内,且槽长大于3倍槽宽的为沟槽。 (二)地坑:底面积20m2以内,且底长边小于3倍短边的为地坑。 (三)土石方:不属沟槽、地坑、或场地平整的为土石方。
四、基础土石方开挖深度,自设计室外地坪计算至基础底面,有垫层时计算至垫层底面(如遇爆破岩石,其深度应包括岩石的允许超挖深度)。 五、基础施工所需的工作面,按下表计算: 基础工作面宽度表
基础材料 砖基础 毛石基础 混凝土基础 基础垂直面防水层 支挡土板 单边工作面宽度(m) 0.20 0.15 0.30 (自防水层面) 0.80 0.10 混凝土垫层工作面宽度按支挡土板计算。
六、土方开挖的放坡深度和放坡系数,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计算:
1
土方放坡系数表
放坡系数 土 类 人工挖土 坑内作业 普 通 土 坚 土 1:0.50 1:0.30 1:0.33 1:0.20 坑上作业 1:0.65 1:0.50 机械挖土 (一)土类为单一土质时,普通土开挖深度大于1.2m、坚土开挖深度大于1.7m,允许放坡。
(二)土类为混合土质时,开挖深度大于1.5m,允许放坡。放坡坡度按不同土类厚度加权平均计算综合放坡系数。
(三)计算土方放坡深度时,不计算基础垫层的厚度。 (四)放坡与支挡土板,相互不得重复计算。
(五)计算放坡时,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七、爆破岩石允许超挖量分别为:松石0.20m,坚石0.15m。 八、挖沟槽
(一)外墙沟槽,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沟槽,按图示基础(含垫层)底面之间净长度计算;外、内墙突出部分的沟槽体积,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
(二)管道沟槽的长度,按图示的中心线长度(不扣除井池所占长度)计算。管道宽度、深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其宽度按下表计算: 管道沟槽底宽度表 单位:m
钢管、铸铁管、铜管、铝塑管、塑料管(Ⅰ类管道) 0.60 0.70 1.00 1.20 1.50 1.70 2.00 2.30 管道公称直径(mm以内) 100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1500 混凝土管、水泥管、陶土管(Ⅱ类管道) 0.80 0.90 1.20 1.50 1.80 2.00 2.40 2.70 2 (三)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口等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工程量均不计算(底面积大于20m的井类除外),但铸铁给水管道接口处的土方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九、人工修整基底与边坡,按岩石爆破的有效尺寸(含工作面宽度和允许超挖量),以平方米计算。 十、人工挖桩孔,按桩的设计断面面积(不另加工作面)乘以桩孔中心线深度,以立方米计算。 十一、人工开挖冻土、爆破开挖冻土的工程量,按冻结部分的土方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在冬季施工时,只能计算一次挖冻土工程量。
十二、机械土石方的运距,按挖土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区)重心间的最短距离计算。推土机、装载机、铲运机重车上坡时,其运距按坡道斜长乘下表系数计算: 重车上坡运距系数表 坡度(%) 系数 5~10 1.75 15以内 2.00 20以内 2.25 20以内 2.50 2
十三、机械行驶坡道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计算。 十四、运输钻孔桩泥浆,按桩的设计断面面积乘以桩孔中心线深度,以立方米计算。 十五、场地平整按下列规定以平方米计算:
(一)建筑物(构筑物)按首层结构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 (二)无柱檐廊、挑阳台、独立柱雨蓬等,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封闭或半封闭的曲折型平面,其场地平整的区域,不得重复计算。
(四)道路、停车场、绿化地、围墙、地下管线等不能形成封闭空间的构筑物,不得计算。 十六、原土夯实与碾压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十七、回填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一)槽坑回填体积,按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或基础(含垫层)的体积计算。
(二)管道沟槽回填体积,按挖方体积减去下表管道回填体积计算。 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表 单位:m3/m 管道公称直径(mm以内) Ⅰ类管道 500 - 600 800 1000 1200 1500 - - 3 0.22 0.46 0.74 Ⅱ类管道 - 0.33 0.60 0.92 1.15 1.45 (三)房心回填体积,以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计算。
十八、运土按下式,以立方米计算: 运土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式中的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为负值时,为取土内运。
十九、竣工清理包括建筑物及四周2m以内的建筑垃圾清理。竣工清理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一)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乘以檐口高度。有山墙者以山尖二分之一高度计算。
(二)地下室(包括半地下室)的建筑体积,按地下室上口外围水平面积(不包括地下室采光井及敷贴外部防潮层的保护砌体所占面积)乘以地下室地坪至建筑物第一层地坪间的高度。地下室出入口的建筑体积并入地下室建筑体积内计算。
定 额 解 释
1、 混凝土垫层的工作面宽度按支挡土板的工作面宽度计算,系指垫层厚度小于200mm的情况;垫层厚度大于200mm时,其工作面宽度按混凝土基础计算。
2、 计算土方放坡深度时,不计算基础垫层的厚度,系指垫层厚度小于200mm的情况;垫层厚度大于200mm时,土方放坡深度应计算基础垫层的厚度。
3、 计算土方放坡时,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若单位工程中计算的沟槽工程量超出大开挖工程量时,应按大开挖工程量,执行地坑开挖的相应子目。
4、 爆破岩石的允许超挖量,系指在槽坑的四周及底部共五个方向,不论实际超挖量大小,一律按允许超挖量计算。 5、 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口等处,因加宽工作面而增加的土(石)方工程量不计算,但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池,按定额相应规定计算。
6、 回填灰土:
(1) 槽坑回填,按定额1-4-12、13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人工3.12工日,3:7灰土10.1m3。灰土配合比不
同,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2) 地坪回填,执行2-1-1垫层子目。
7、 场地平整,系指建筑物所在现场厚度300mm以内的就地挖、填及平整。若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0mm时,挖填土方工程量按相应规定计算,但仍应计算场地平整。
4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
计算规则
一、垫层
(一)地面垫层按室内主墙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计算时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以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等所占体积;不扣除间壁墙、附墙烟囱、墙垛以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体积,门洞、空圈、暖气壁龛等开口部分也不增加。 (二)基础垫层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条形基础垫层,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其设计净长度乘以垫层平均断面面积计算。 2、独立基础垫层和满堂基础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平均厚度计算。 二、填料加固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三、桩基础
(一)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如按设计要求加注填充材料时,填充部分另按相应规定计算。
(二)打孔灌注混凝土桩、钻孔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设计要求入岩时,包括入岩深度)另加0.5m,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三)夯扩成孔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增加0.3m,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另加设计夯扩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四)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的桩壁和桩芯,分别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五)灰土桩、砂石桩、水泥桩,均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六)电焊接桩按设计要求接桩的根数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断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桩头钢筋整理按所整理的桩的根数计算。
四、地基强夯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以平方米计算。 五、防护
(一)挡土板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支挡范围,以平方米计算。
(二)钢工具桩按桩体重量,以吨计算。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示长度,以米计算。
(三)砂浆土钉防护、锚杆机钻孔防护,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钻孔入土(岩)深度,以米计算。喷射混凝土护坡区分土层与岩层,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防护范围,以平方米计算。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