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前途、生存状况、经济利益,他们能够在多大程度、多大空间反映自己的呼声,表达自己的意愿呢?
“被改革”、“被自愿”、 “被时代”,这些听来尚觉生涩、拗口的网络语言,折射的正是许多人内心充斥着的“被折腾”的疲惫与伤痛。
改革的顺利前进,离不开政府的引领、动员和表率。但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认知:普通民众,不仅是改革成果的共享者,改革代价的承受者,改革迟滞的失利者,而且,也是最重要的,他们是改革最深厚的基础,是改革最重要的主体,是改革最坚强的支撑。30多年前,安徽小岗农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伟大实践,显示了中国普通民众巨大的改革力量。30多年来,民间创造,群体事件,公民社会,广大民众以不同的方式、不同的诉求,坚韧、顽强地开辟着改革的道路,坚持着改革的事业。今天,改革再出发,激情再燃烧,我们当倍加尊重、珍惜这种民间的改革力量,保护好、开发好这种民间的改革资源。这是我们应当永远铭记的历史启示。
【半月评论2010年第5期】穿越转型之痛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已是当下中国推进强国战略的最重要主题。
转型,意味着变革。要解放思想,转换观念,打破深层次的制度瓶颈,摆脱模式化得路径依赖。转型,意味着新生。中国经济将从要素驱动进入创新驱动,从高碳增长进入低碳时代。转型,也意味着痛苦。要支付转型的成本和代价,从我们如何顺畅地、勇敢地去承受,去化解,去穿越?
转型,就像弯道超车,难免影响经济增速,这是政府难言之痛,与速度链接的,不仅是政府的政绩考核、形象塑造,还有财政收入、就业机会等刚性的无法回避的巨大压力。转型,对众多在市场红海的狂风巨浪中沉浮的企业而言,更有切肤之痛。本来就在利润的刀片上跳舞,如今更难立足。产品的淘汰,行业的消失,产业链条断裂,渠道体系破坏,经营模式再造,这些在经济学大家熊彼特口中的“创造性破坏”,拷问着企业的竞争力、生命力。尤须直面的,是转型牵扯的劳动群体在深切利害关系中难以承受之痛:资本机器对劳动密集的投入替代,转型过程对在企业工的利益调整,产业升级对就业市场的直接冲击。
更其痛苦的,是我们对转型痛苦无法回避、无法超越的境遇。我们不是第一次面临调整、改革、转型的压力,也不是第一次痛下调整、改革、转型的决心,只是每一次我们都心存侥幸,雨过天晴,在“等一等”、“挺一挺”的应对中将挑战一再拖后,与机遇擦肩而过。有人调侃地方的“煤改”:“我们煤价一跌就调产,煤价一涨就好了疮疤忘了痛,就像那只一到冬天就喊冷的寒号鸟。”当我们虚掷了一个个冬天之后,等过来、挺过来,我们还能充分享有春天里那阳光的明媚和希望的蓬勃吗?
延续30多年的发展方式带给我们许多令世人称奇的业绩,但它埋下的许多沉重的伏笔也开始显现。贫富分化日显,环境污染严重,资源破坏加剧,利益矛盾突出,由此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警钟在我们耳边一再敲响。进入后危机时代,再放眼全球经济,“山也不是那座山,梁也不是那道梁”,中国的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发达国家在金融业泡沫
破裂之后,纷纷回归实业,喊出“重振制造业”的口号,全力推涌科技革命、能源革命新浪潮,寻找抢占未来经济竞争和减排道德制高点新引擎。“全球经济再平衡”中,世界市场格局在转换,国际分工体系在重构,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在抬头,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空间遭遇强势进逼和更多挤压。而我们的周围,还有不少人一味沉醉于“改革奇迹”、“北京共识”、“中国模式”的赞美和羡慕而不能自省。听一听专家提醒:当年巴西从“可以从经济和政治上挑战美国”的“奇迹年代”,陷入“经济和政治动荡不宁”的“丢失的十年”的历史教训,值得记取。我们还是多想一想“中国风险”、“中国转型”、“中国道路”吧!
历史在给你关上一扇门的时候,同时也会给你打开更多的机会之窗。汹涌而来的“用工荒”,对中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廉价劳动力充裕的人口红利,是一个强烈的冲击,对经济结构升级、发展方式转型,则是一个强力的倒逼。我们从战略性产业的新兴、低碳型经济的生长、传统产业高新技术的突破中已经看到,机遇正在展开,希望正在升腾。
“先人一步,遍地黄金”。珠三角东莞的主政者提出“忍得住暂时阵痛,忍得住经济一定程度放缓,忍得住社会非议,忍得住暂时的利益”,强调防止经济形势好转,传统发展模式复归,东莞要坚定不移调结构、促转型。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大刀阔斧,壮士断腕,纷纷行动起来。问题在于,淘汰落后产能,发展新兴产业,其间出现的“转型盲区”、“产业断层”、“技术鸿沟”,如何顺利跨越?产业重组,“退二进三”,我们开始去做产业转移、整合的减法,但对产业升级、创新的加法、乘法掌握、娴熟了没有?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产品附加价值,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沿海企业已经审时度势,投棋布子,抢占转型先机。在长江角江阴,原有产业在自主创新中向高新技术突破,本土企业在招商引资中将微笑曲线延伸,区域经济再海外引才中让弯道超车提速。它们的“新型升级版”经济,是生长出来的,嫁接出来的,孵化出来的,实现了“零缝隙对接”、“低风险跨越”、“高增长转型”,堪称沿海企业转型的一个经典文本。作为政府,则应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消除政府采购中的国货歧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资源价格改革,建立技术、融资等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在转型中闪转腾挪拓开更广阔的空间。当前不少地方推行“煤改”,那些被整合、被重组的煤老板,向何处寻找他们“化蛹为蝶”、“华丽转身”的二次创业之路?是往非洲神觅金矿,去海南热炒房产,还是进民间投资金融,回家乡开发农业?政府还当扶下马,送一程。
我们更应当关注转型中人的调整。新生代农民工将逐渐成文产业工人的主体,他们的劳动环境、薪酬标准、发展空间亟待改善;劳动力需求开始从增量粗放扩张向存量结构提升转变,政府保障教育供给,提高劳动力专业技能,已成推动转型升级、实现充分就业的重要支撑;企业在转型中迁移,转行,兼并,破产,必然伴生着员工失业、换岗、挪位等工作和生活的变化。如何在帮助企业顺利转型的同时,充分保障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将转型期双方的艰难和阵痛都降到最低程度,考验着政府执政的价值取向和运筹能力。
发展转型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既要加强政府的推动,也要借重市场的力量;既要顺应转型的大势,也要考虑现实的国情;既要赢得未来的发展,也要减轻当下的痛苦。 2010 6期
半月谈:政府公开是政府的职责
4月24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部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是中国首部有关保护公众知情权的法规。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对于实施政务公开已有10多年历史的中国政府来说,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跨越”。
信息公开不只是“承诺”
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都在推动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但许多地方仍然停留在单方面的承诺阶段,甚至在少数地方被当做某种“恩赐”。有些政府工作人员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老百姓没有办法,也没地方说理。条例的制定将改变这一状况。政府公开信息,不再是“恩赐”,而是职责,是法定的义务,公众有权获得政府信息。
条例体现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精神。一方面,条例规定了主动公开的基本要求和公开的内容,也规定了各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重点,还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公开的信息。另一方面,条例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不能公开,除此之外,都可以公开。
条例明确,四类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乡(镇)人民政府还要重点公开八类政府信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老百姓可“依申请公开”
实行依申请公开,是条例的一个亮点和创新。就程序而言,原先的政务公开程序比较简单,如公告栏、便民卡、记者招待会等,并且只有主动公开一种形式。
依申请公开就是指,除了条例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根据条例,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四种情况分别作出答复: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
由;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根据条例,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公民知情权不容侵犯
专家认为,就救济而言,原先的政务公开一般都没有法定救济途径,只能采用传统的反映意见或申诉的方式,结果充满不确定性。如果发生公民合法知情权被侵犯的情形应该怎么办?条例提供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救济途径,通过独立审查有效地解决争议,监督政府机关依法公开信息。
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记者 孙爱东)
来源:半月谈
【半月评论2010年第7期】让批评政府成为一件自然的事情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提出: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话语谆谆,话语铮铮。谆谆在于告诫我们的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要对自己的角色定位有清醒的自觉,铮铮在于服从人民权力、维护人民权利、捍卫人民尊严的态度旗帜鲜明。
在现代社会,出于完成公共建设和公共服务的需要,公民把自己的权力让渡出来成为一种公共权力赋予政府,以完成个体公民不可能完成的一些公共事务。但公民让渡出了权力,却收回了权利。因此,在政府是否体现了公民的意愿,政府是否保障了公民的权益,政府是否满足了公民的要求等方面,公民都有不可侵犯的去批评政府、监督政府的绝对权利。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正是对这一政治事实与政治理念的法律回应。
人民也应该批评政府。所谓人非贤圣,孰能无过。政府和政府的工作人员不可能一点错误都不犯。加之现代社会发展环境的复杂,发展任务的艰巨,发展要求的提升,政府的工作确实也很难做到尽善尽美。比如,经济总量增加了,增长速度加快了,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好像并没有相应提升,而且环境还被严重破坏了,资源也被大量消耗了;又比如,财富的蛋糕确实做得比过去大多了,但在如何切蛋糕方面考虑得好像不周详,社会贫富差距的不正常拉大凸现出公平正义的缺位;还比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老百姓的生活虽然小康了但依然节俭,可是政府消费却老是“大手笔”,政府工作人员总是不差钱,巨大的反差怎么能让群众服气。所有这些都强化了人民批评政府的必要性。
批评与自我批评,本是我们党三大优良作风之一,是我们党夺取各项胜利的制胜法宝,但在
时下却成了一件极不自然甚至十分困难的事情。
温家宝总理这么一句尊重道理、遵循法律、顺应事实的平实话语,在社会上引发如此之大的关注、赢得如此之多的支持,就说明批评政府并没有成为一件自然的事情。
毋庸讳言,在现实社会中人民批评政府实在不易,甚至还有些危险。就因为在新闻报道中没有说领导的好话,县委书记就不惜大动干戈派人进北京教训记者;普通公务员通过短信对所在地方的不良风气发表点意见,竟然遭到刑事拘留;青年农民在异地网上匿名举报政府的一些不端行为,也难逃政府的“法眼”,被跨省千里追捕归案。更让人感慨的是,这些批评政府的公众固然难堪,好歹人身还算安全,比起有的地方针对政府违法行为而被报复致死的举报人来说,他们已经算很幸运的了。
当然,政府不喜欢被批评,不接受被批评,除了确实有些政府和有些政府工作人员讳疾忌医,老虎屁股摸不得外,更多的是担心批评引来的负面效应。比如,现代社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众口难调,做任何一件事不可能让百分之百的群众都满意,那么不满意的群众就会有意见,就会来批评。你也批评我也批评,政府工作还怎么干?又比如,有一些批评纯属子虚乌有,甚至就是诽谤,如此放纵下去怎还了得,政府威严何在?
这些顾虑貌似有理,实乃借口。群众从来没有要求政府做的事情必须“一致同意”,只要你兼顾了最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公理自在人心,不怕无理取闹,怕就怕我们一些政府的一些行为首先考虑的是小圈子小群体的利益,这样的行为群众当然要批评。群众的批评变成诽谤同样不可怕,政府自证清白的途径和渠道肯定比老百姓要多,只要政府把事实大白于天下,诽谤怎会有存在的空间?关键是我们的一些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确实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只好封锁消息,故作神秘。
从表面上消除批评并不难,我们的一些政府现在正在这样做。问题是没有批评不等于就是满意,更不容忽视的问题是不让批评将会导致更严重的对立。在不让批评的情况下,群众难免会有情绪,会有负面的东西。这个时候不是去消除批评,而是要消除阻碍批评的各种因素,既包括技术性障碍,更包括一些政府傲慢的心态、拒斥的举动。这也就是温家宝总理强调“创造条件”的深意所在。
我们之所以讲让批评政府成为一件自然的事情,是因为在自然状态下的批评不是破坏性的而是建设性的,不是负面的而是正面的。当批评政府对群众来说成为一件自然的事情,就好比渴了可以喝水、饿了可以吃饭,群众就会以平和的心态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贡献民力,这样的批评可以帮助政府和社会少走弯路,少付出代价。当政府视批评为自然,就会满怀感谢之心,及时、充分、有效、真诚地汲取人民群众批评中的有益成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未雨绸缪、防微杜渐。这样一个良性互动的过程就是中国社会战胜困难走向繁荣的过程。
【半月评论2010年第8期】世博,也是一个挑战
世博会的大幕即将拉开,上海,又一次燃烧国人的激情,聚焦世界的目光
这里有难得的发展契机如上海的交通设施、环境建设“可能要花二十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改造,世博会加速了这一进程”,这里也有城市成长的挑战。挑战的主题,便是国际展览局主席让·皮埃尔·拉丰所言:对城市发展作出革命性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