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共教学用房
公共教学用房的使用面积不低于4-12-2的规定。
二、 九年制学校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使用面积 1、普通教室
每班设1间,小学阶段与中学阶段的普通教室每间使用面积均不得小于96m2。 2、专用教室
专用教室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4-12-3的规定。
3、公共教学用房
公共教学用房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4-12-4的规定。
三、初级中学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使用面积 1、普通教室
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96m2。 2、专用教室
专用教室的使用面积,分别不宜小于表4-12-5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