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教务处收文人员(电子稿)。
2、补考实施
请各学院认真抓好补考实施的各项工作,组织学生做好考前复习、做好考试纪律宣传工作、确保准确及时地向学生发放准考证、按要求选派好监考老师、按时做好试卷评阅和成绩提交等工作。
补考成绩由任课教师于第二周星期四(2月23日)前完成登录,跟班补考成绩由学院教学秘书于第三周星期二(2月28日)前完成登录。
3、学籍处理
请各学院通知有关学生于第一、二周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包括休学、复学、退学、恢复学籍等),第三周周五(3月2日)前将本科生学业处理(学业警示、留级、退学等)的情况、材料及意见汇总后报教务处。
4、考试安排
下学期课程考试安排表应于第六周前完成编排工作。第二~五周教务处对集中考试课程进行考试安排,第四、五周学院对分散考试课程进行考试安排。下学期所有课程的结束考试从第九周开始,除对学时偏少的、在学期中途结束的少量课程(含公选课)可安排在学期中途考试外,其它课程的考试一律安排在各专业班理论教学结束后的专门考试周进行。
5、提交课程考试试卷
下学期所开课程的考试试卷,由任课教师(或教研室)负责,按规定格式打印,并于第四周结束前(2012年3月9日前)交教务处(联系人:王佩珺),每门课程提供质量相当的A、B、C卷各一份(选修课只须提供质量相当的A、B卷各一份)。同一门课程提交的A、B、C卷中,其试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30%,并注意试卷格式;不需要教务处印制试卷的课程不提交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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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处理课程跟班补修
关于本科学生跟班补修课程的工作,按《关于本科学生跟班补修课程的有关规定》(理工教务字[2009]7号)执行,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并组织该项工作,并于第二周结束前将跟班补修名单按要求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7-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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