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每年一届的全市技能节、课程改革、创业创新、技能竞赛、“我心飞扬”演讲比赛及征文比赛等活动为载体,旨在通过展示活动,突出技能教学,体现职教特色,宣示职教成果。对我市师生在技能竞赛中获省一等奖、国家二等奖以上者予以奖励,促进专业做强做精做特。
(五)构建成长“立交桥”,提升中职教育的吸引力。
建立和完善中职学校学生人才成长“立交桥”,逐步建立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成长通道,在办学体制、专业设置、课程体系、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中、高等职教育衔接的研究,强化高技能人才培养,满足学生提升学历层次、提高技能等级的意愿。通过建立相对完整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改变中职教育的弱势局面,提升中职教育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探索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合作,开展五年制职业教育培养。扩大“双元制”成人高职教育试点范围,大规模推进中职毕业生在职接受自考、电大、网络教育、技师学院等继续教育及高技能培训,延长中职学生接受教育的平均年限。
四、打造品牌,特色竞争,彰显衢州职教的辐射力
(一)完善资源共享机制。
促进一批学校上规模、上档次,发挥好衢州中专、江山中专等重点职校的示范作用,建立校际联动机制,采取结对等形式,开展“传、帮、带”活动,实行资源共享,促进衢州职校均衡发展。支持重点职校大力开展东西部合作、国际交流,扩大办学规模。鼓励重点职校走集团化,连锁式办学之路,不断拓宽发展空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竞争,树立品牌。
(二)培育品牌骨干专业。
支持骨干专业的品牌化建设,开发精品课程,为教师创设“个性和自我发展”空间,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培养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和特级教师。倡导教师参与校本研究,创新教学与培养模式,提升学生的技能水平、综合职业能力与就业竞争力,真正发挥专业优势和品牌效应。
(三)拓展区域合作空间。
继续拓展与行业企业,国内知名高校,报刊、出版、研究机构的合作领域,建立长期、稳定、全面的战略合作关系,全面提升我市院校的办学水平和层次。
加强和周边地市的联系,以“区域职业教育合作与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定期或不定期的举办四省九市职业教育发展论坛,推进区域职业教育资源的交流与合作,成为区域职业教育的活跃因素。继续推进与中西部地区合作办学,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四)加强教育对外宣传。
加强职业教育宣传工作,通过召开四省边际职教论坛、专题发布会、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充分利用媒体报导、论坛展示、会议承接等多种形式,总结衢州职教的办学经验,提炼衢州职教的办学模式,宣传职教的功能和业绩,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衢州职教经验向周边省市及全国辐射。
五、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保障职教目标实现
(一)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
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落实发展措施,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政策保障的统筹管理,为职业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公共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建立“市级统筹、以县为主、部门协同、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负责职业教育培训中心的领导、规划、协调、保障、督查等工作,解决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普职教发展的宏观调控,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办学规模科学合理。
(二)完善投入机制,提高经费保障。
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职业教育投入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和保障力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各地用于职业教育的财政性经费应逐年增加,中职教育生均经费标准按高于当地普通高中的标准安排。进一步落实中职学生资助和免学费政策,做到标准不降低、范围不缩小。市、县两级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可用部分,应安排不低于30%的比例用于职业教育。
要强化企业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责任,认真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的有关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2.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用于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工人的教育和培训。健全完善职工教育培训费提取使用监督机制,探索开展对职工教育经费进行一定程度的统筹,由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对企业职工开展培训。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
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对通过政府部门或非赢利组织向职业教育的资助和捐赠,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职业院校办好实习基地,校办企业,开展对外服务,增加办学收入。
(三)实施“七项工程”,推进科学发展。
认真组织实施省职业教育七项工程,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启动实施衢州市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七项工程(示范学校建设工程、专业结构调整推进工程、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课程改革工程、服务产业发展工程、教师队伍素质提升工程、成人继续教育推进工程),推进职业教育重大领域的改革创新,加快发展、办出特色,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能力。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措施,确保实施省政府职业教育“七项工程”各项配套经费按时足额到位。除此以外,“十二五”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用于市本级职校实施市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七项工程,推动示范学校、特色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开展师资培训、技能竞赛,促进校企合作等,以实现将我市打造成“四省边际职业教育培训中心”的目标。
(四)扶持规范结合,促进民校发展。
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落实民办教育的各项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帮助民办职校创名牌、上规模、提效益。加强市区民办职校资源整合,鼓励各学校根据“学校自愿、风险同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组建民办职业教育集团学校,走集团化办学之路。充分发挥民办教育协会的作用,帮助民办职校提高办学质量,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落实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办法》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开展民办职业学校合格评估,加大教育督导,统筹专业设置,加强规范管理,实施行业自律,规范民办职校办学行为,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加强民办培训机构管理,严格把好“入口关”,完善民办培训机构年检制度。
(五)严格就业准入,完善评价体系。
落实“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准入制,对一般职业(工种)的从业人员,优先从取得相应的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要完善职业技能人才的考核评价体系,扩大职业资格证书的覆盖面,充分依托行业、协会、企业大力拓宽鉴定领域,增加鉴定工种,扩大鉴定覆盖面。要加强鉴定机构软硬件建设,完善鉴定题库建设,不断充实考评员和质量督导员队伍,进一步加强鉴定的质量管理。对不同类型的技能人才,采
取社会化考评,企业认定、院校职业资格认证、专项能力证书等不同的评价方式,不断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做到考核形式、内容的多元化,实现职业资格证书为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为当地经济服务的目标。
(六)狠抓措施落实,确保规划完成。
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把职业教育列入当地政府考核指标体系,通过教育督导,落实各方责任,推动职业教育为我市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新农村建设及打造四省边际中心城市服务,探索建立品牌信誉、毕业生本地就业率,企业用工满意度、产业对接程度,双师型教师比例等评价制度,形成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规划及年度计划顺利实施,按期完成,切实推动四省边际职业教育培训中心的形成。
附件:1.2015年衢州市骨干中职学校基本格局
2.2015年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