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8年村庄亮化工程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00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0委办发〔2018〕35号)和00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村庄亮化工程工作的通知》(0建〔2018〕428号)关于实施村庄亮化工程的要求,现将我区2018年农村公共照明建设目标任务予以分解(见附件)。
请各乡镇(街道)围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群众主体、政府引导”的原则,参照《00市农村公共照明建设导则》(试行)的相关要求,推广使用LED、太阳能等绿色节能照明设备,重点新建和完善村内主要道路、广场晒坝和农房院落等群众活动频繁、人口密集场所的公共照明设施,鼓励支持农户开展庭院照明建设,落实管护责任,建成一批农村公共照明示范村庄,切实提高我区农村公共照明建设管理水平。
联系人:000 联系电话:0000000
附表: 2018年农村公共照明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00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0月9日
附件:
2018年农村公共照明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乡镇(街道) 公共照明路灯或庭院灯(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