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后组织实施。
5、做好电力建设施工人员安全培训
(1)新进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入场三级培训、HSE/治安/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培训学习、施工安全知识等。
(2)适应性培训。包括起重安全、高处作业安全、施工用电安全、脚手架安全、叉车安全、应急救援知识、密闭空间安全、危险源辨识、小型机具机械安全管理以及HSE管理体系知识等。目的在于提高使专项施工作业人员掌握必须遵循的安全要求,以提高个人在作业时的安全技能与隐患识别能力,从而努力达到安全施工的效果。
(3)扩展培训。包括医疗急救知识、预防自然灾害知识、消防专项操作知识、安全人机工程学及安全管理心理学知识等。目的在于事故发生时尽量将损失与影响降到最低,提升人员的事中控制能力。
6、强化特种设备和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技术规范的规定,各类特种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安全性。
(2)建立以下特种设备和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相关人员的职责、操作人员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定期检验制度、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
(3)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在用特种设备和施工机械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对在自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4)建立和健全三级安全管理体系,完善特种设备和施工机械使用管理的激励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实行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
7、规范施工现场人员作业行为
(1)明确安全责任,保证责任落实到位。坚持领导干部及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责任制,督促作业人员遵章守规,采用暗访的方式突击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对危险性大、复杂程度高的工作提前组织开展现场勘查,编制切实可行的技术方
案,确保技术方案正确、安全措施完备,工作负责人要确保现场安全措施执行到位,工作前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2)加大外包队伍管理,建立完善的外包队伍审查制度,坚决杜绝安全管理差、施工力量薄弱或屡次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外包队伍参与施工作业。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挂靠、借用资质,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加强工程分包监督管理,加大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将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纳入本企业统一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加强作业现场检查。
(3)加强现场安全措施检查和现场作业工具管理。开工前“三交代”,收工后“三检查””,严格执行现场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定期对各类施工工器具和安全工器具进行补充和更新,按期进行试验,保证工具都在有效使用期内,有效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8、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控制
(1)从源头上抓好工程建设安全及质量管控工作,坚持工程项目设计方案会审制度。
(2)严把工程项目物资材料质量关,落实工程物资质量验收机制。 (3)规范工程施工发包,明确安全管理职责,搞好外包施工队伍动态评价工作,严格执行外包施工队伍退出机制。
(4)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审查施工方案及“四措一案”,严格执行开工报批制度,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加强施工队伍培训管理,规范工程施工。
(5)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力争达到工程零缺陷验收投运。
(6)严格作业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运检部、运行单位和公司安全督察大队的多层次、多维度安全监管作用,坚决杜绝“以包代管、以罚代管”,及时纠正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确保电力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可控、在控。
(三)自然灾害防范工作
在自然灾害防范中,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加强电力行业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13〕6号)。工作中注重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定期和不定期进行防范自然灾害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自然
灾害易发多发区域的电力生产和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落实作业现场防灾避险安全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完善各级相关应急预案,加强自然灾害逃生内容的学习和应急演练,防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1、公司建立自上而下的自然灾害应急领导体系。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急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应急办公室、稳定应急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和社会稳定应急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
2、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对应、内外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针对自然灾害、电网安全、人身安全等各类突发事件,及时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制订了响应的工作流程,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个阶段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三级构成。
3、加强各类应急资源的管理,建立健全应急资源保障制度,定期对各类应急资源进行普查。做好备品备件和生产资料的储备与动态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保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4、为保证预案的实际效果,公司所属各单位有针对性的举行了防洪度汛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应急预案、消防等演练,通过演练,检验公司《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防汛、防风、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检验各级人员应对突发事故的判断、处理能力和应急物资、抢修车辆的及时到位情况,检验对重要客户的供电保障能力以及相应的应急处理、善后恢复能力。
三、电力生产、建设存在的问题
1、电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虽然公司在努力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但制度尚不够完善,安全规程标准执行不够严格;部分管理人员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不彻底,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尚未完全建立。
电力生产对外委托单位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存在以包代管和监管不到位情况。部分作业人员在设备运行维护、线路检修改造过程中,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审查、施工、验收等环节把关不够严密。
“打非治违”工作程度不够深入,虽然未发生严重的“三违”现象,但部分工
作流于形式,重部署、轻落实的情况偶有发生。对安全生产管理、特殊工种、外来用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人员持证上岗要求的落实有待加强。
2、电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够深入。
部分电力设备设施长期疲劳运行,运行维护、检修不及时,设备可靠性水平低。部分重要电力设备运行年限较长,改造和更新不及时。
事故隐患管理需加强,未能完全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防范的闭环管理,对部分重要设备巡查和维护工作力度不够。
3、电力二次系统存在隐患和薄弱环节,对电力系统安全运行造成影响。 我公司辖区局部地区电网一次系统结构薄弱,发展不均衡,电网安全运行较为依赖电力二次系统,为保障安全运行过多依赖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等二次系统,致使二次系统控制难度大,运行策略复杂,运行风险高。
4、电力建设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电力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和设备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个别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粗放,管理制度和管理标准需进一步完善。个别监理单位的监督责任履行不全面不彻底,现场检查和隐患治理力度仍需加强。
5、电力系统防灾减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今年夏季,洛表、洛亥等几个供电所供区突发短时大风冰雹灾害,几十根电杆断杆断线,虽公司大力组织抢险救灾,但仍造成部分农户停电数日,给农户生产生活带来不便。本次自然灾害事故虽未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但暴露出我们存在对地质条件认知不足、信息传输不畅、技术和管理力量不完全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等问题。
6、电力应急管理还需不断深化。
我们电力应急响应与实际需要尚有差距。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信息报送、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工作仍需加强,部分信息沟通渠道尚不畅通,公司应急救援队伍需增加必要的培训和专业装备。
四、2014年电力安全生产、建设安排
2013年,我公司电力生产、建设施工工作是较为顺利的一年,其中虽然经历了一场自然灾害,但在公司领导及政府部门的领导下,在各应急预案的指引下,
尽最大限度减小了灾害带来的损失,较好的保证了人民可靠安全用电。纵观全年,我公司没有发生一起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这是对我们电力生产、建设安全工作的一种褒奖,但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我们在制度上、管理上以及工作中尚存在的问题,因此,2014年我们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努力: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国家行业法规标准的更新和本单位作业环境及设备设施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人身伤亡事故防范工作管理制度和规程规范、有效、可行。
2、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我们将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控制人身伤亡事故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层层分解落实防范人身伤亡事故的目标。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问责机制,严格进行安全考核和责任追究。针对生产作业现场的人身安全风险,建立企业负责人和各级安监人员到岗到位工作责任制度,并进行相应考核。
3、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参照《电力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5年)》,做好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重视对人员变更,设备变更等情况带来的人身伤害风险辨识,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培训和警示工作。加大外包队伍和临时用工人员岗前培训力度,安全培训考试未合格的人员严禁从事任何现场作业。普及防灾避险常识和人员施救知识,使员工有效识别工作环境中存在的风险,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识灾防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4、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努力落实《关于加强电力企业班组安全建设的指导意见》,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规范班组安全管理。抓好班组作业安全措施落实,严格班前班后会制度,接班(开工)前,明确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危险因素、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交班(收工)时应对当日安全情况进行总结。
5、加大反“三违”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大“三违”现场查处和纠正力度,规范作业安全行为。将“三违”作为未遂事故认真分析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违章人员进行曝光、教育和处罚,并对违章进行责任倒推,对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的管理人员一并处罚。对屡纠屡犯或处在关键岗位、从事危险性较大作业的违章人员,通过调离岗位等方式建立违章“高压线”;对模范遵章守纪的员工要给予奖励,从源头上减少“三违”现象。
6、加强设备设施管理。选用科技含量高、性能优良的生产设备,加强技术性能改造,提高设备本质安全性能。对设备设施的局部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设备异动管理,保证各种图纸和现场规程标准与实际相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危险源监测、检查和防范等工作。
7、加强电力建设施工作业安全管控。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做好施工方案交底和施工组织,严禁不按审定方案施工。施工条件变化导致原方案无法实施时,必须重新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重新报批。遇有恶劣天气或发生其他影响施工安全的特殊情况,必须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工艺工序和作业流程,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关键部位和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监控,落实人员、设备、物资等安全管控措施。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严禁盲目抢工期,工期调整应进行充分论证,提出并落实相应安全保障措施。规范施工机械、脚手架、大型起重设备管理,其装拆必须制定专项方案,并做好现场安全监督。配备充足的监理人员,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监护和重大项目、重要工序等的旁站监理,督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
8、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防范工作。加强防范人身伤亡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修订、培训和演练工作,加强与当地政府、气象、国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健全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及时传递灾害预警信息,注重信息传递的反馈,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人员。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电力行业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强化重点防范期、防范区灾害预警和防范,加强大风、强降雨、泥石流等灾害的监测预警,重点做好生产区、施工区、生活营地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和预报险情,确保各项防范措施提前落实到位,尽量防止和减少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