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办法(2)

2025-07-18

课间休息。

2、 组织教学要贯穿于课堂教学的全过程,维持好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教学中要寓德育教育于各个学科中,要注意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强化学生的学习动机,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要使所有学生集中精力、认真思考。要严格要求每一个学生,注重学生良好学习品质的培养,注重学生思维方法、解题思路等方面的训练。

3、根据不同的教学要求和课型,必须做好课前预习或复习检查。对学生回答的问题,要及时做出公正的评价。要鼓励学生敢于质疑,善于研究讨论问题,对学生多鼓励,严禁讽刺挖苦学生。要注意培养学生的预习、写课堂笔记、及时复习、自主学习、合作学习、认真思考、正确读写等良好的学习习惯。

4、树立现代课堂教学理念,贯彻“多维互动、动态生成”的教学原则。积极稳妥地进行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以及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做到探究式学习与接收式学习的有机结合。

5 、充分利用远程教育资源和教学仪器、实验器材辅助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6、严禁将学生的自习课变成教师的讲授课。

7、教态亲切自然,仪表要端庄得体,使用普通话上课。 (三)作业

作业是巩固知识,形成技能的重要环节,是反思教学改进教学的重要依据及手段。教师布置要精心设计、要求明确,批改作业要认真、规范。 1、作业要根据教学要求、教材内容,做到重点突出,形式多样,富于思考,做到少而精,切忌多而滥,不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 2、课堂作业要坚持限时分层校内完成的原则。课间不留作业,作业

既要注意深度,又要注意广度。要针对学生的差异提出不同要求。

3、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课外作业每天作业量和所用时间要严格按规定执行,各科应协调好每天作业的总量。小学一年级原则上不布置书面课外作业,其它年级每天的课外作业总量要求是:二、三年级每天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初中各科课外作业的总量每天控制在1.5小时(以上均按中等水平学生完成时间测定)。严禁杜绝每日不布置作业或作业量极少的现象。

4、学生作业马虎潦草或不及时完成者,要加强教育、指导。不准以作业压学生、罚作业,不准罚抄、罚写、罚做,不准撕毁学生作业本。 5、教师作业批改要认真、及时,作业可采取精批与略批相结合的办法, 批改符号准确、规范。要重视批改后的评述,要统计作业错误的类型和比例,分析产生错误的原因;对作业批改的结果有讲有评,具有代表性的失误要及时反馈矫正;严禁杜绝教师不批改作业现象发生。 (四)课外活动与辅导

1、要组织开展课外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参与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为学生的课外学习和实践创造有利的条件。鼓励学生在活动中进行探索和研究,培养他们的科学探究兴趣和能力。

2、根据学生实际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辅导。要加强特优生、艺体特长生培养以及学习困难学生的培养力度,做到辅导时间、地点、内容及教师四落实,使学生的个性、特长得到充分的发挥;使学习困难学生能够弥补其知识缺陷,增强学习的自信心。

3、学校要协调好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之间的关系,保证课内与课外的一致性和整体性。

4、辅导要以不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不影响学生正常上课和参加集

体活动为原则,不得占用晨会、上操和上其他课时间。

5、辅导的形式要从实际出发,灵活多样,可采用集体辅导、个别辅导、同学之间互相帮助、组织学习小组等多种形式进行。辅导必须做到有目的、有计划、有准备、有记载。 (五) 考试与学生评价

1、 考试是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之一,学校要依据课程要求和教学进度适时组织考试,每学期至少组织期中、期末两次考试。各学科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教学进度适时举行单元测试,阶段性测试工作。要严格考务工作,严肃考试纪律,做到诚信考试。考试结束后,学校要组织教师及时进行质量分析,教务处要对全校教学情况做综合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调整或改进教务管理工作。

2、对学生评价的目的不是为了选拔,不是为了给学生的学习情况定位,是为改善和优化教学过程提供信息和依据,促使学生学得更好,学得更有兴趣。学校应积极改革评价制度,使评价真正成为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手段。学校不能把分数作为衡量学生的唯一标准,对学生评价既要有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评价,也要有对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和动手操作、学习能力等因素的评价。对学生评价要重视评价过程,力求使评价科学、公正,每学期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一次全面评价。

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县(市)教育局利用假期对常规教学管理薄弱学校教师进行全员培训,要把常规教学管理作为新教师岗前培训的必修内容。每学期对所属学校教学常规督查指导不少于一次,督查面达到100%;对薄弱学校进行蹲点、视导每学年不少于四所。建立教研员联系学校制度,实行教研员“3+2周

工作制”,每周三天到联系校听课、调研、指导。学校教务处每学年(学期)开学前,要精心制定本学年(学期)教学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形成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学校领导要建立工作检查制度,每周要组织检查一次计划执行情况,通过检查,了解学校常规教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的全面开展。教务处每学期对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布置批改等教学环节检查不少于四次,学科质量监测不少于两次,每次检查有记录、有反馈。学科教研组每周组织一次教研活动,检查一次教师的备课教案、作业布置批改情况,每学期同学科教师的课至少听一遍。

考 核

第十二条 地区教育局每学年一次对县(市)学校的教学常规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督导、检查,每学期督查的情况进行全地区通报,把督查结果作为重要内容同县(市)年终考核挂钩。县(市)教育局每学年两次检查的结果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主要依据,将考核结果同校长的任期、绩效工资挂钩。学校教务处的月查和教研室每周的检查结果,作为考核教师教学业绩的主要依据同绩效工资挂钩。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五条 除完成管理办法要求规定的常规工作外,对在常规教学中作出突出贡献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学校和教师,要给予表彰奖励: (一)教学常规管理落实到位,学校教学质量突出的;

(二)教学案例、教学论文在地区级(含地区)以上的评选中获得奖项的; (三)荣获县级、地区级、自治区级学科带头人的;

(四)参加地区、自治区、国家级优质课评比,获得奖项的; (五)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的教师; (六)教科研究成果推广使用的。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和个人,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一)违背教学规律,学校管理不到位,教学设备、实验器材闲置,办学效益差的,给予校领导批评教育、行政处分,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免除校领导的行政职务。

(二)校长、教务主任不完成教学任务,不听课,教师不备课,上课教学效果差,不布置作业,批改作业不认真,学校教学设备不按要求使用的,发现一次扣除相关人员两个月绩效工资中30%的奖励工资,年终不得评优,三年内不得晋升职称,经教育仍不作为的调离工作岗位。

(三)学校教研活动没有定期开展,形式陈旧,没有实效的, 扣除校长和教研室负责人三个月绩效工资中30%的奖励工资。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各县 (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严格执行《阿克苏地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办法》,并参照此办法制定自己的管理细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地区中小学,其它各类学校可参照本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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