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时间的自然沉降,使台背和路基形成整体。
(9)、管涵检查
管涵检查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JTG F80/1-2004附录D检查 2 涵管长度(mm) +100,-50 用尺量 3 涵底流水面高程(mm) ±20 用水准仪检查洞口2处,拉线检查中间2处 4 轴线偏位(mm) 50 用经纬仪检查,纵、横向各2处 5 管座宽、厚度(mm) 大于设计值 用尺量 6 相邻管节底 管径≤1m 3 面错口(mm) 管径>1m 5 用水平尺检查接头处 (10)、圆管涵施工工艺流程 圆管涵施工工艺流程图 清理场地 测量放样 开挖基坑 基底处理至合格 不合格 监理检测 铺砂垫层 浇筑基座混凝土 管节安装 接缝处理 留置试块 浇筑管座混凝土 洞口工程 试块检验 合格 台背回填 单项工程检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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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3.1、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妥善施工,不得擅自处理。 3.2、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3.3、每日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放在支撑上,不得行走支撑下。
3.4、机械挖土、吊装,启动前应先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至基坑边距离2m内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电缆两侧一米范围内应用人工挖掘。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3.5、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高护身栏杆,并设置明显施工标志。
3.6、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做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用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指定的部位堆放,不得堆于基坑边缘,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3.7、避免破坏农田排灌系统。施工过程中,与农田或城镇排水系统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施工前应征得当地的同意,协商过渡的办法(如埋设临时水管、挖临时水渠),保证排灌,排水系统不间断,竣工后及时清理恢复。H、
3.8、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已制定的安全、环保、文明施工体系的措施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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