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规划
2010—2015年度计划
计划 项 目 名 称 单位 所 所 个 个 个 所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次 次 计 划 立 项 数 2011年 6 20 10 20 40 4 8 5 15 20 2012年 6 25 10 25 50 3 6 5 15 40 2013年 6 25 10 25 50 3 6 5 20 40 2 60 1 1 70 60 4 1 1 70 6 60 3 1 1 60 1 2000 70 100 300 2000 70 100 300 2000 60 100 300 2000 300 6 60 3 1 1 6 60 1 1 2014年 2015年 合计 18 70 30 70 140 10 20 15 50 100 2 18 300 10 5 5 200 1 2000 10000 300 200 300 1500 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 示范性(特色)中职学校 职业特色 教育重点建设专业 示范性特色专业 高职 中职 特色专业(中高职各70个) 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学校 项目 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 社区教育实验区 生产性实习实训(教师认证培训)基地 职业 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技能抽查)标准 教育 职业教育电子图书馆 优质 仿真实训软件 教学 名师(精品课程)资源库 资源 地方特色专业教材 与质 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竞赛 量监 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 管项 职业教育教研教改项目(中高职各100) 个 目 职业教育教研教改项目成果奖 次 人 个 个 个 / 职业 中职学校专业教师培训 院校 专业(学科)带头高职 教师 素质 人培养培训 提升 项目 中职 职业院校管理人员培训(中高职) 合计 2750 2792 2782 2372 2368 13064 (主要指标说明:项目数量根据湖南省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制)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统筹
1、强化地方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市州人民政府要按规划办好高等职业院校和若干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重点办好一所以上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2、进一步落实 “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分级负责、以县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引导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区域内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按照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大体相当、中职略大于普高的要求,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
3、统筹区域内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和专业布点,提高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校均规模和办学效益;统筹各类职业培训,努力将部门主导的职业培训统一纳入职业院校实施,逐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参与、职业院校为主实施的职业培训机制。 (二)切实推进校企合作
1、充分发挥职教集团的作用,建立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协作对话机制,及时发布技能型人才需求信息,提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实现校企合作发展;推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专业共建、课程共建、
实习实训基地共建,共同培养“双师型”教师,实现校企合作育人。
2、切实落实《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7?42号)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教职成?2007?4号)精神,加强顶岗实习管理,增强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岗位适应能力。 3、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支持行业(企业)举办、参与职业教育;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联合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和项目合作,提升职业院校为行业(企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三)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落实《湖南省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深化职业院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形成教师能进能出的教师管理制度。
2、改革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和优秀教师遴选制度,完善教师成长激励机制,创造优秀教师成长环境;完善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培训与考核制度,在组织中职专业教师合格轮训的基础上,实施职业院校教师提高培训,切实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
3、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参加企业岗位实践,教学管理人员和公共课教师必须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年度考核的必要条件;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教师职业资格认定制度,按照国家颁布的教师资格,结合湖南实际,构建专业教师认证培训体系,从2012年开始,中职学校新进专业教师必须具有与任教专业对口的本科学历,并取得“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高职院校新进专业教师,必须具备与任教专业对口的硕士学位,并取得“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
4、加大“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制定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表彰一批在专业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和应用技术研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双师型”教师。
5、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优秀“双师型”教师、优秀专业教学团队在专业教学中的引领带头作用。
(四)突出加强农村县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
1、除极少数人口较少的县外,坚持每个县办好一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不动摇,坚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不动摇,大力改善县级中等职
业学校办学条件,切实改变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薄弱局面。
2、以示范性中职学校为依托,整合县域内职业教育资源,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努力实现职业教育资源统筹和职业培训资源统筹。 (五)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1、深化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优化学校治理结构,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
2、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创新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大力改革课程和教学内容,着力构建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教学体系。 3、创新评价制度。积极探索科学、多样、开放的评价制度,以就业为核心,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制,把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作为衡量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指标,改革以笔试为主的传统评价方法,建立以学生作品为核心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 (六)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立交桥”
1、适度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比例,加强中、高职沟通和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