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 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如须采用较复杂的施工技术的施工方案),施工中因施工方案及施工措施所引起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42、材料要求
42.1 承包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材料、设备明细表中列明的材料要求或招标图纸要求,在施工中将选用的材料样板送发包人确认后订货。
42.2 承包人购买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必须向发包人提供厂家批号、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书等资料证明;发包人可随时对承包人所购买的材料、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42.3根据《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东建[2005]45号)有关规定,本工程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经市建设局核准同意可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除外)。
42.4 根据市建设局要求,对招标工程实行“主材按定额进场验收”制度;要求承包人必须按招标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中每批进入工地的建筑材料、设备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字。
43、地质勘察报告
43.1由于地质勘察报告页数太多,投标人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自行复印或借阅地质勘察报告。若因投标人在投标前未仔细阅读地质勘察报告,导致在报价中或施工过程中,因对地质勘察报告所列明的地质条件不清楚,引起报价失误或施工中增加措施费用及导致工期拖延,招标人概不负责。除非施工中发现地质条件与设计图纸不符,工程不变更就不能保证其质量者。
44、有关奖罚
44.1 承包人要严格遵守有关建设工程管理规定,具备与之相符的技术素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进度、安全、质量的全方位管理,建立健全各管理体系,规范施工;对施工现场及操作过程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杜绝一切事故发生。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施工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与现场实际不符及项目经理不到位,导致工程工期拖延、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在接到发包人(监理公司)的书面通知后,一个星期内必须整改,否则发包人对承包人将处予中标价 %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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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者上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终止合同的处理。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后延。
44.2凡未按期完工的工程,其未经发包人签认顺延所延误的天数超过15天,将上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45、其它费用
45.1本工程由发包人负责完成建设场地红线以外的三通及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平整,负责将施工用电电源挂设到工地建筑红线内并装好总表,承包人需分流表必须事先通知发包人,施工中用电由承包人自理;发包人负责将供水源接到施工现场建筑红线内并装好总表,施工中用水费由承包人自理。
45.2以下工程项目及要求由投标人到现场踏勘确定或自行考虑,将所涉及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增减招标人不予签证,费用一次包:
45.2.1……
46、其他说明
46.1 本工程对材料及设备的要求,若材料设备明细表、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所注明的要求不相同时,均以材料设备明细表为准;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所注明的要求不相同时,则以招标图纸为准。
46.2投标人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经理尚未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的,宜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企业登记处办理完成。同一项目经理不宜同时报投两个或以上在同一天召开投标会的工程项目,否则后果自负。
46.3若投标人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主场与第一分场需同时提交投标文件,可尽早到主场会务组索取《投标会提前签到申请》,办理提前签到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46.4 中标人在投标会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向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收费室交缴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以下规定执行:
46.4.1 一亿元(含本数)以下部分按中标价0.9‰收取;
46.4.2 超过一亿元部分按0.5‰分段累加计,每宗收费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6.5本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发包人”即为本工程的招标人、“承包人”即为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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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投标保函格式
投 标 保 函(银行与担保公司共同开具保函的格式)
致: (招标人名称)
本保函作为 编号)
(担保银行名称)
对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及招标
招标项目而提供的保函。
(以下简称“投标人”)向我行申请金额(人民币)
我行客户
万元的保函。我行愿为该单位承担上述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
万元不可撤销的支付保证。
我行及其继承人、受让人在此无条件地不撤销并放弃追索权,一旦收到贵单位提出的
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划付上述保证金额以内的全部款项。
一、如果在开标之日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 二、如果投标人在收到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 1、投标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投标人未能开具可接受的履约保函。
本保函自开标之日起生效,并于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以及经贵单位与投标人同意并通知我们的延长期内保持有效,除非贵单位同意提前失效。
担保银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担保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保函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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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保 函(银行开具保函格式)
致: (招标人名称)
本保函作为 编号)
(担保银行名称)
对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及招标
招标项目而提供的保函。
(以下简称“投标人”)向我行申请金额(人民币)
我行客户
万元的保函。我行愿为该单位承担上述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
万元不可撤销的支付保证。
我行及其继承人、受让人在此无条件地不撤销并放弃追索权,一旦收到贵单位提出的
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划付上述保证金额以内的全部款项。
一、如果在开标之日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 二、如果投标人在收到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 1、投标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投标人未能开具可接受的履约保函。
本保函自开标之日起生效,并于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以及经贵单位与投标人同意并通知我们的延长期内保持有效,除非贵单位同意提前失效。
担保银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日期:
联系电话: 保函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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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 同 条 款
合同条款详见《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另册装订。合同主要填写、修改内容如下:
序号 1 2 3 4 5 6 7 合同 条款号 第一段 1.1 1.2 1.3 1.4 1.5 名称 工程概述 合同主要条款内容 删除“公开招标” 或“邀请招标”(二选一) 见前附表第1~3项 施工图审查批准书编号: 承包范围 见前附表第6项 合同工期 见前附表第7项 删除“(或议标)” 质量标准 见前附表第5项 合同价款 (中标后确定) 删除“(或议标)” 商务投标报价(中标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单列部分(若安1.5(1) 定标价计算 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费用不单列的情况下可删除) 设计变更、1、见投标须知第40.1款; 1.5(2) 现场签认计2、见投标须知第40.2款; 3、见投标须知第40.5款; 算 1.6(1) 3.1 4.4 4.5 承包方式 图纸 见前附表第4项 删除“(或议标)” 甲方于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乙方提供图纸 套 8 9 10 11 12 甲方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 师 (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定) (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定) 甲方工作 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开工前 天内办妥施工许可证和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的申请批准手续; 开工前 天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 - 39 -
13 6.1(1) 14 6.1(2) 15 6.1(3) 16 6.1(4) 17 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