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通信管理局文件
新通市监〔2011〕16号
关于开展2011年自治区通信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适应我区通信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更好地为通信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关于新疆通信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0〕20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11年自治区通信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和申报条件
自治区范围内从事通信工程专业科研、开发、设计、规划、维护、管理、工程建设等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受身份和单位性质、岗位职责和结构比例限制均可自主申报。
符合自治区通信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见附件1)。 职称外(汉)语要求按自治区有关规定,须参+加自治区职称外(汉)语相应等级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单或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的合格标准。
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周期内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继续教育证书,达到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学分、成绩。
在任职期内考核结果在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通信工程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2011年受理全区通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的等级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二、论文著作条件
(一)按申报条件要求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中级2篇以上,高级3篇以上的规定,若论文经新疆通信学会刊物编辑部或其他刊物编辑部证明待出版的,可参加任职资格知识考试。
(二)若资格考试成绩均合格,论文评审或论文答辩不合格的中、高级申报者,次年申报时只需提交已发表论文参加评审或参加论文答辩。
(三)论文经专家认定为严重抄袭的申报者,将记录备案并在两年内不被受理论文评审。
(四)已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按要求与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如果提交的待发表论文要在新疆通信学会刊物上发表,请将电子版按要求直接发送给新疆通信学会(邮箱:xjic@163.com,联系人:王晶,联系电话:5868100)。
三、任职资格知识考试科目和专业类别
助理级、中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知识考试均设两个科目:通信新技术新业务和通信专业知识(在专业类别中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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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两科目考试成绩均合格者,成绩两年内有效。未参加自治区职称外(汉)语考试的申报者,在通信专业资格考试中加考《通信英语》。
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专业分为有线传输工程、无线通信工程、移动通信工程、电话交换工程、数据通信工程、电信网络工程、计算机通信工程、通信电源工程、市场营销工程九个专业;
高级工程师专业分为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设备环境五个专业。
申报自治区通信专业助理、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须参加资格考试和能力测评;高级资格申报人员还须参加论文答辩。
考试日期拟定为2011年9月下旬,考试地点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准考证》中注明。
申报材料寄送地址:新疆通信管理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 191号,邮编:830000,报名受理联系人:宗蕾,联系电话:5852530、5583800。
受理申报截止日期:2011年7月20日 四、工作要求及程序
(一)各通信运营企业、专用电信网单位、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的申报人员,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报名、汇总上报;其他单位个人申报者可直接向我局申报。
(二)申报人员和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对申报人员的提交材料(申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见附件3),要认真填报,认真审核、盖章,确保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申报者,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对申报人员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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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材料及照片分别单独装袋,对学历、工作年限等基本条件、职称外(汉)语考试成绩单、计算机应用能力相应等级考试合格成绩单等原件进行初审,在复印件加盖公章、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年度考核等级》加盖公章及负责人印章确认,并汇总上报区公司;区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各地分公司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汇总、加盖公章、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加盖公章及负责人印章确认,并于2011年7月20日前统一汇总(《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并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上报。
各单位对通信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自治区职称评审的各项政策,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及时反馈员工的意见和要求,积极支持员工报名参加评审,共同做好自治区通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通信工程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 2、提交申报材料要求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通信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 5、论文格式要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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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通信工程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自治区企事业单位从事通信专业的科研、开发、设计、规划、维护、管理、工程建设等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评审。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 职称外(汉)语要求,符合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 第四条 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的合格标准。
第五条 参加本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
第六条 在任职期内考核结果在合格(称职)以上。
第七条 取得国家或自治区级通信工程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 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2、文革前的大专毕业生或文革期间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3、在地、州(不含乌鲁木齐地区)及以下地区,先工作后取得本专业大专学历的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4、在县以下(含县及县级市行政区划)和三类及以下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条件 1、有系统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业务知识,掌握本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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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2、具备通信行业现代化生产、科研和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在专业技术、业务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社会效益。
3、具备指导工程师实践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三)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条件
在担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自治区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并通过鉴定。
2、完成对行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重点项目主要部分的研究、设计和技术管理工作。
3、完成2项以上难度较高技术复杂的通信工程项目的研究以及方案的制定、设计和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4、承担或主持行业、地方技术标准的制定并获批准、发布、实施。 5、完成本专业的重大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被有关方面采纳。 6、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并通过自治区主管部门鉴定。
(四)业绩、成果条件
在担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12项中的4项,1-4项必须具备其中1项,5-12项具备其中3项。
1、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或地级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自治区级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4、主持完成的工作成果通过自治区主管部门鉴定(审定)或生产实践达到自治区较高水平;或本人主持的生产技术工作有较大改进,各项生产技术指标均达到本专业标准。
5、负责完成的1项大型或2项中型通信工程项目的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通过自治区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6、负责完成2项自治区级以上或3项地(厅)级以上科技进步推广项目,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大社会、经济效益。
7、负责完成自治区级以上确认的优秀新业务1项以上。
8、作为主要完成人研究开发的新技术、新业务、新标准,成果经有关主管部门鉴定,达到行业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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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本专业及相关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实施并取得效益。
10、在通信运营维护管理工作中,理论结合实际有创新,解决了本专业领域科研生产中关键性技术问题,编写了相应的技术报告。
11、提出1项科技建议,为自治区有关部门采纳。
12、负责制定的本行业或大、中型企业发展规划经实施取得显著效益。
(五)论文、著作条件
在担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技术专著、译著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2、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3、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专业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在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专业论文2篇以上并被收入论文集(第一作者)。
第九条 工程师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在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2、大专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3、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条件
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并能够灵活应用,熟悉本专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备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三)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条件
在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完成过地州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
2、完成对行业发展有影响的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技术管理工作。 3、参与完成难度较高技术复杂的通信工程项目的研究以及方案的制定、设计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4、完成本单位技术、业务的开发、设计和技术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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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的制定、技术规范的编写。 6、完成企业通信设备的维护,实现设备正常运行。 (四)业绩、成果条件
在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 1、地级以上优质工程获奖项目的完成人。 2、县级以上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项目的研究、设计、制造、技术管理及相关任务的完成人,成果通过鉴定、验收。
3、参与完成1项中型或2项小型工程项目的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通过地级以上主管部门的鉴定、验收。
4、参与完成2项地(厅)级以上科技进步推广项目,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5、取得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社会、经济效益。
6、提出1项科技建议,为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采纳,经专家评审,对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
7、参与制定的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经实施取得显著效益。 8、参与完成对项目具有指导作用的有关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提出系统报告。
(五)论文、著作条件
在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技术专著、译著1部(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2、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在地(厅)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第十条 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 2、大专毕业,担任技术员职务2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担任技术员职务4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条件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解决本专业一般的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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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条件
在担任技术员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过科研项目,较好地完成任务及资料整编工作。
2、参与工程项目某一分项的技术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任务。 3、在实际工作中能解决本专业一般性技术问题。 (四)业绩、成果条件
在担任技术员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的工程项目通过验收,质量符合要求。 2、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参加者。
3、参与和承担本单位技术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 (五)论文、著作条件
独立完成的技术工作总结或学术论文1篇。 第十一条 技术员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大专、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二)学识水平条件
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协助助理工程师解决本专业工作中一般技术问题。
(三)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本岗位范围内的有关技术工作。
2、在助理工程师指导下,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四)业绩、成果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根据本专业特点,写出技术工作总结或技术报告。 2、记载、整理的技术资料及有关数据正确无误。 第十二条 “破格”条件
不具备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规定的学历条件的人员,在具备以上高级工程师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成果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以下七项中的二项,可“破格”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一)成果获奖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1、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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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额定获奖人员)。
2、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4、新疆通信行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1、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专业论文1篇以上。
2、在全国学术会议上宣读专业论文2篇以上,并收入论文集。 3、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4、正式出版的5万字以上专著或10万字以上译著的作者。 5、在自治区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3篇以上,并收入论文集(第一作者)。
(三)组织实施各项重大技术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主持完成自治区级以上重点科技项目。
2、主持开发的新业务成为本行业的品牌,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 3、主持完成重点技术攻关、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经鉴定、验收,具有较高技术水平。
4、有重大发明、创新,在本行业中有较大影响,得到自治区主管部门认可。
(四)结合工作实际,运用现代管理知识,在技术管理中正确决策或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五)编写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专业课教材不少于1本。
(六)自治区级以上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或地(厅)级以上拔尖人才。
(七)获得“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自治区优秀专家”等荣誉或奖励以及进入“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学历、资历限制。
不具备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规定的学历条件的人员,在具备以上工程师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成果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以下六项中的二项,可“破格”推荐、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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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二)新疆通信行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三)参加完成的科研、工程项目通过正式鉴定、验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四)在新业务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技术推广工作中成绩显著。
(五)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六)任现职以来被评为地(厅)级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
第十三条 本条件自2009年12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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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申报提交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见附件3); 2、本人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3、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复印件)1份; 4、计算机应用能力相应等级考试合格成绩单或免试证明(复印件)1份;
5、取得学历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1份;
6、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周期内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达到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学分、成绩的《继续教育证书》、学习证书或学习证明。
7、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8、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9、论文:①初级:工作技术总结或论文1篇;②中级: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地(厅)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复印件含封皮、目录及正文);③高级: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已发表论文3篇(复印件含封皮、目录及正文);答辩论文1篇(或在已发表论文中选)(复印3份)。 10、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申报材料的要求:
1、应认真规范填写,并经人事组织部门审核,一律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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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包括各种证书复印件及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需双面打印。
3、本人正面彩色1寸照片4张,其中贴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张、准考证1张,证书1张。
4、论文的格式要求详见新疆通信管理局网站新通办[2005]33号文件规定。作者简介须注明本人的联系方式。
三、申报材料寄送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地址:乌市黄河路191号,邮编:830000,
联系电话:0991-5852530,5583800,网址:WWW.xjc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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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中14
单 位
姓 名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评 审 任职资格
填表时间华 人 民
年 月 日
共 和 国 人 事 部 制
填 表 说 明
1. 本表供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1-7页由被评审者填写,8-11页由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填写内容应经人事组织部门审核认可。 2. 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 “最高学历”的“毕(肄、结)业时间”,应将非选择项用笔划去;“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应写明掌握外语的读、写、听、说及笔,口译能力。
4. 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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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情 况
姓 名 出生地 现名 曾用名 安睿 性别 出生日期 女 民族 汉 相 1976 年11月15日 片 健康 学 制 全日制 学 位 甘肃省天水市 2000.10 标准工资 身体状况 专 业 通信工程 参加工作时间 最 高 学 历 毕(肆、结)业时间 学 校 1998.7 兰州铁道学院 现任专业技术职 务及任职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 现(兼)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 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 (共青团)任何职务 何时何地参加何种民 主党派任何职务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 何种职务有何社会兼职 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 现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 移动通信业务的数据制作 中国联通哈密分公司运维部网管中心班长;6年 2010年为入党积极分子 无 无 英语 16
学 习 培 训 经 历
(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
起止时间
专业或主要内容 学习地点 证明人 17
工 作 经 历
起止时间 2000年10月—年 单 位 月
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 职 务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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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经 历
起止时间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单 位 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 职 务 19
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起止时间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项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奖励效益目、课题、成果等) 用或专利 (主持、参加、独立) 20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基 层 单 位 意 见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呈 报 单 位 意 见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26
评 审 审 批 意 见
专 家 评 议 或 同 行 专 家 意 见 签字: 年 月 日 评 审 组 织 意 见 人 事 或 职 改 部 门 审 批 意 见 总人数 参加人数 赞成人数 表 决 结 果 反对人数 备注 公 章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27
附件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姓 名 号 1 2 3 4 5 6 7 8 9 出 性族生别 别 年月 身 份 证 号 码 出生地 所学专业 学 毕 历 业 时 间 工 作 单 位 专 业 年 限 已获技术任职资格 专业 级别 时间发证机关 申报资格 专业 级别 考通联系信英电话 语 10 11 12 13 14 15 28
附件5
论文格式要求
1、全文3000字左右,附100字以内摘要,10字以内关键词。
2、用A4标准纸打印,打印1份,字迹清晰,纸面整洁无污迹,作者论文文字为中文。
3、论文书写顺序及体例具体要求:
(1)标题:居中,不超过20字,用2号黑体字,简明,尽量不用副题。 (2)作者姓名:在标题下方,空一行,居中,用5号楷体字。 (3)作者单位:在姓名下方,居中,加圆括号,用小5号宋体字。 (4)摘要:在正文前,不超过200字,用小5号字宋体。
(5)关键词:在摘要左下方,一般不超过8个字,用小5号字体。 (6)正文:用5号宋体字。文中标题不超过3个层次,标题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一级标题:用3号(加黑)宋体字,序号用阿拉伯数字(1,2,3??),项格;二级标题:用4号黑体字,序号用两个阿拉伯数字(1.1,1.2,1.3??),用点号分开,顶格;三级标题:用五号黑体字,序号用3个阿拉伯数字(1.1.1,1.1.2,1.1.3??)用两个点号分开,顶格。
(7)文中公式、算式和方程式应编排序号。计量单位和符号、缩略词应使用国家标准和国际通用符号。文中凡表明确切数量和年月日均使用阿拉伯数字。习惯用语和表示大意的语词要用汉语。文中出现的外文字母和外文专用名词必须打印清楚,注意区分字体和大小写。
(8)每篇论文的图表(照片)不超过5幅,图表和照片必须清晰,一律用黑白片。图表中所用文字、数字用6号宋体字,标题用5号黑体字。
(9)参考资料:必须为公开出版物。参考文献号用阿拉伯数字并加方括号(如[1]、[2]??)。书写顺序号依次为:序号、作者姓名、文献名称、出版单位、(或刊物名称)、出版年、版本(年、卷、期)、页号等,全部用6号宋体字。
(10)作者简介:“作者简介”4个字用5号黑体字。简介内容用6号楷体字,不超过150字。内容和顺序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日期和毕业学校、最后学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学术荣誉称号、主要科技成果、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手机号)。
(11)所有论文应不牵涉保密问题,否则文责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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