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期末大作业

2025-04-28

《经济法》期末大作业

 

一、简答题(每题15分,共3题,合计45分)

1.简述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如何实现股东对于公司的控制?

2、简述你眼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来说最重要的规定是什么?(两项以上)

3、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之一“继续履行”的规定

二、案例题(共2题,第1题25分,第2题30分)

1、 上海振田有限公司和西安古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19日订立电脑手机买卖合同,振田公司出售500台电脑手机于古都公司,单价5800元/台。合同约定买方根据需要确定下单时间,一旦下单,买方在5个工作日支付30%款项;余款在验收合格后支付。关于交货时间,双方约定,如果买方按约定时间支付30%首付款,则卖方保证在30天内将货物送达成都机场;并且在买方支付全部款项后交付货物。后古都公司于4月30日下单,于5月12日将30%款项汇出帐户,5月13日到达市昆公司帐户。由于当时恰逢中国发生非典型性肺炎事件,振田公司未能立即前往北京信息产业部办理入网许可证,导致货物在7月30日方送达成都机场。双方代表联合进行了验收,签署了验收合格说明,但是嗣后古都公司表示由于振田公司交货迟延,暂时无力支付款项。于是振田拒绝交货。双方交涉无果。古都公司起诉要求解决合同。 回答下列问题:

(1)买方要求解除合同提起诉讼,哪个或者哪些地区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2)合同法关于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是如何规定的,古都公司要求解除的请求应否支持,为什么?

2、甲与乙设立宏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二人各出资100万元人民币,记载于公司章程,并签名、盖章。但实际上甲的100万元出资是向乙借的。公司成立后,因甲欠第三人丙20万元长期不还,丙向人民法院起诉甲,要求归还借款,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宏大建筑有限公司的20万元出资股权。该公司以甲的出资系向乙借款而否认甲的股东权。问:

(1)宏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能否以甲的出资是从乙处借来的而否认甲的股东权?法律依据和法理依据何在?

(2)如果丙的还款请求得不到满足,可否因甲借款不还而在20万元范围内直接在宏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行使股东权?法律依据、法理依据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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