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以内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臵(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手术费、检查费、住院费和药品费)。凡符合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规定的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三)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的,可享受1500元生育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