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工作大纲
一、目的与意义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十分短缺的国家,水资源短缺已成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与此同时,水资源利用整体效率不高,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在生产和生活领域存在严重的结构型、生产型和消费型浪费。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节水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方针和基本国策。针对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对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要求,制定“十一五”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是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基础性工作。
《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明确要求编制“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统筹考虑、全面部署“十一五”期间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编制“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对促进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科学、系统、有序地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目标与任务
(一)规划目标
编制“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在现状用水水平与节水潜力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高效利用的要求,制定“十一五”期间全国、各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明确主要任务和各项节水措施,指导“十一五”期间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二)基本要求
1、“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要充分依托水资源综合规划有关基础资料和成果,特别要与水资源综合规划节约用水部分工作、水资源配置等有关工作和成果相衔接与协调,充分利用水资源综合规划相关基础资料及成果。“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有关基础资料技术口径、技术要求和方法按照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有关技术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