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工作要求
2.1 负责本公司精密仪器的操作和管理工作。
2.2 精密仪器应放置在恒温、恒湿、防震、防尘及避光等条件下正确使用。 2.3 操作员在操作时要认真、细致、不骄不躁,力求准确无误。
2.4 仪器如发生损坏或丢失,必须及时报质量保证部,并填写事故报告。 2.5 精密仪器在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损坏。 2.6 要保持仪器整洁干燥,使用后应切断电源,盖好防尘布罩。 2.7 仪器的干燥剂要经常更换。
2.8 操作和使用仪器时,要专人专用,其他人不经允许不得随意使用。 2.9 操作结束后及时填写使用记录。 3. 隶属关系
3.1 直接受中心化验室主任领导。 4. 责任追究
4.1 对未按工作要求而造成的一切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1. 主要责任
1.1 在质量控制部部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公司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和成品的检验工作,另外包括新产品和外来检品的化验工作。
2. 职责与职权
2.1 化验员必须经相应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