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为重点,制定安全措施,坚持文明施工,做好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
安全生产。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严格遵守铁
道部铁办[2004]29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认真执行“施工
技术安全规则”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有关条款,保障施工中人身和行
车安全。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到既有线施工六不准:没
有合格的施工负责人不准施工;没有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
没有准备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不准施工;不熟悉有关规章制度不准施
工;需要封锁线路而没有足够的封锁点和施工天窗时不准施工;没有保证
行车安全的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主的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
全责任组实行逐级责任制。确保实现“杜绝伤亡事故、一般以上行车责任事
故的发生,杜绝机械设备及火灾爆炸事故”的安全目标。
严格执行施工申报审批制度,彻底了解既有设备情况,精心组织施工,
千方百计减少对运输的影响,确保行车安全,确保既有设备安全。
凡危及既有线行车安全的施工项目,必须指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加强
统一调度指挥,加强安全防护,加强工前、工中、工后全过程检查落实,
确保行车安全。
切实落实岗前安全培训,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保证人身安全
和既有线的行车安全。
安全操作规程齐备完整,不漏项、漏岗、漏人,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
达到安全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定期进行检查。
施工中,在必要的地点(如道口、路边、建筑物附近等)和时间内(如
夜间)设置照明和安全警告信号,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派人看守。遇
有动力设备、高压电线路、地下管道、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
物体等情况,需要特殊防护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采取可靠安全防
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对发生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损坏,一方面迅速采取措施,
组织抢修,尽量减少损失;另一方面在24小时内向建设、监理单位上报受
害情况。
牢固树立抢险意识,做好救援准备工作,一遇险情立即出动,尽快恢
复畅通。雨季施工时采取必要的防洪措施,确保既有铁路安全。
通过优化设计、优化施工方案、改进施工工艺等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特别是在拆除既有设施时,必须仔细研究完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安全、
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