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全保证措施
(一) 安全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认真执行《铁
路技术管理规程》的有关条款,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以行车安全为重
点,制定安全措施,坚持文明施工,做好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避免行车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实现“五杜绝,一确保”的安全目标。
杜绝责任行车事故;
杜绝责任客车险性事故;
杜绝责任职工伤亡事故;
杜绝火灾、爆炸事故;
杜绝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二) 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保证体系
1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职能部门和架子队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实行三级安全管理(项目部——架子队——班组),项目
部设专职安全工程师,架子队配备专职安全员、施工班组设兼职安全员,
明确责任,落实安全基础工作,实现安全目标。
组 长:项目经理
常务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副 组 长:总工程师
组 员:安质部长、安全监察工程师、工程技术部长、机械物资
部长、综合环保部长、架子队队长、架子队安全员
责 任部 门:安全质量部
2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以安质部和
各级专(兼)职安检(监)人员为主体,各生产业务部门参加,施工全员
参与的“安全保证体系”。明确职责,完善制度,落实措施,有效运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