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定与校准3 检定与校准的不同之处3.2 对象不同 检定—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计量 器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 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 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校准—强制性检定之外的计量器具。
一、检定与校准3 检定与校准的不同之处3.2 对象不同 检定—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计量 器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 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 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校准—强制性检定之外的计量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