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定与校准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 明细目录1尺 3 玻璃液体温度计 8 砝码 9 天平 19 密度计 24 流量计 25 压力表 26 血压计 36 心、脑电图仪 45 酸度计 47 测汞仪 48 火焰光度计 49 分光光度计(可见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 分光光度计、荧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50 比色计 54 血球计数器
检验设备的校验(16)
2025-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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