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作业安全!
高(一般以超过舱口0.6米为宜)。
3.8拖钩至垂直时必须松钩,待停稳后,再垂直起吊。易碎易损的货物不准拖钩。
3.9船吊运转时,吊运的货钩经过舱口沿,船栏杆应有适当的距离,严防货钩碰撞舱口和船舷,严禁重钩悬空等钩。
3.10松钩时,吊钩和吊索不能触地。
3.11吊货索、捆索等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停止使用。
3.12松钩在最低时,钢丝绳不能超过限位。
3.13严禁一人操作两台转盘吊车,稳车司机操作时所站的位置应要安牢固。
3.14作业过程中,船吊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该通知船方有关人员检查排除:
(1) 产生异声、异味 。
(2) 出现刹车不灵敏。
(3) 出现操作手柄零位漂移。
(4) 发生起货机绳索断丝超过报废标准。
(5) 出现跳闸或其他危及安全的情况。
3.15稳车司机中止或停止操作离开操作台时,要将钩头上的货物放下来,把钩头吊起,关紧汽、电门并插上锁销。
3.16遇有紧急情况,任何人呼叫都应停止作业。
4、起重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