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学习型机关
“学习型机关”是学习型组织的一种,它是在共同愿景指引下,通过有效的学习激励机制,提高全体成员持续地学习、运用、创新知识的能力,为国家机关履行各项职能和完成工作任务提供人力资源保障,从而把国家机关培养成具有高度凝聚力和旺盛生命力、持续发展的、开拓创新的组织。
各级行政机关在进行学习型机关建设时,应以职业道德建设为主线,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搞好服务、提高效率,建设政治坚定、务实高效、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机关为目标,开展以“忠于祖国、服务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为主题的学习培训和“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读书活动,通过学习培训,使全体工作人员在思想上有新境界,理念上有新突破,素质上有新提高。
1.学习型机关建设的基本原则
基于学习型机关建设的目标诉求及现实中的突出问题,我们在学习型机关建设中,要坚持和把握如下原则: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就是要求机关组织各类学习培训活动,要以促进工作为重要目标,以生动的社会实践来解释和印证理论,避免空洞说教,在课堂理论学习之余,要辅以丰富的社会实践,以提高学习效果。
理念与技能相结合。就是要求在学习型机关建设过程中,学习活动的目标定位或内容安排,都应兼顾理念与技能两个方面。技能因能直接促进工作而为公务员所需要、所欢迎。理念同样值得重视,因为理念(思想)决定思路和方法,进而决定出路和结局。许多工作方法的创新源于理念的创新和思想的解放,故理念与技能两者不可偏废。
全体参与原则。就是要求在学习型机关建设过程中,不仅普通公务员要参与,领导干部更应率先垂范,因为这是我们做好本职工作、服务机关工作全局的需要。
多元途径原则。就是要求在学习型机关建设过程中,应尽量实现学习手段的多样化,例如,学习活动不仅可以有理论讲座、专题报告的形式,还可根据内容需要和实际情况,采取研讨会、读书会和电教片播放等其他形式。
制度保障原则。就是要求在学习型机关建设过程中,应始终重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学习型机关建设的推进。
2.建设学习型机关的主要措施
学习型组织的建设离不开强有力的措施保障,因此,各级行政机关要抓好以下措施的落实:
(1)建立培训报备制度。各级行政机关要以提升素质和能力为目标,根据学习型机关建设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和公务员队伍实际,制定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具体方案。要结合公务员的工作岗位、学习经历等实际情况,以提高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为重点,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不同的学习目标、学习计划,科学选择课题实施培训。
(2)建立集中培训制度。各级行政机关要强化集中培训,提高培训效果。单位集中培训课题2010年不得低于3个,每个课题不得少于3个学时,全年集中培训的学时不少于10个。
(3)建立培训登记制度。各级行政机关要加强公务员培训经历的登记管理,建立培训档案,对培训主题、目的、时间、地点、形式、人员等情况进行登记;要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根据按需培训、学用一致的原则,完善培训激励与约束机制,将公务员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4)建立培训抽查制度。各级行政机关要于12月10日前将年度培训总结及培训课件报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对各单位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对未完成培训计划的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补课。
总之,各级各部门要通过以上措施,强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以上就是人力资源和保障部门承担的第一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倒逼
1.工作目标倒逼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