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各级要高度重视维护森林资源管理秩序和社会稳定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要把防止乱砍滥伐、纠纷械斗、维护林区秩序贯穿于林改的全过程。一是要认真实行矛盾纠纷调处分级负责制,即农户与农户之间的山林纠纷由村小组负责、组与组之间的山林纠纷由村委会负责、村与村之间的山林纠纷由乡(镇)负责。乡(镇)林改办可以聘请懂政策、责任心强的老干部负责纠纷调处工作,村级指定专职村干部协助纠纷调解。对林农反映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到件件有落实,有回复。做到组内纠纷不出组、村内纠纷不出村、乡内纠纷不出乡,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切实强化林区稳定责任制,把林区稳定作为林改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来衡量,严防林改过程中出现哄抢林木和群体性上访事件或其它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
4、要进一步保障林改经费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经费保障是做好林改工作的前提条件。没有资金保障,要做好工作是一句空话。第一笔经费还没有筹集到位的9个乡镇,一定要在6月3日以前把钱筹足交到县林改办。各乡镇第二笔经费也要抓紧时间筹集,并按规定时间交到县林改办。总之,各乡镇不能因为经费问题影响林改进度。
5、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切不可小看了作风问题。”希望从事林改工作的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乡镇领导要经常深入农户,深入山头,在生产上帮助林农,在生活上关心林农,在感情上贴近林农,为林农解决实际困难;督导组的同志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组织纪律,真正做到在乡(镇)、场督查时间每月不少于20天;外业勘查人员要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认真做好外业调查工作;各级林改办要当好参谋,搞好服务和指导,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帮助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同志们,全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起步良好,我们一定要珍惜这一来之不易的良好开局,真抓实干,积极工作,加强协作,稳步推进,努力圆满完成全县林改工作,为实现于都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