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煤改革走向何方(4)

2025-04-30

资深能源专家韩晓平告诉本刊,解开这团乱麻的关键是要首先在电力买卖双方建立长期交易机制,输电配电应该分离。供电企业交给地方政府管理,直接对消费者负责。要允许用电企业和没有能力直接交易的用户通过供电公司与发电企业进行交易,特别要鼓励双方签订长期供电协议。价格应该根据用户用电特性和安全要求,由双方以及燃料供应企业和运输企业共同协商,由各级政府进行相应的监管,以保障普通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发电企业要履行这些长期协议,就必须与煤炭和运输企业联合执行交易,将利益和风险一起传递给相关企业,将供需链条的每一个环节牢牢捆在一起。面对一个长期稳定的协议,煤炭企业就会加大安全投入,避免事故,控制超产,确保自己的长期利益,从而在根本上解决矿难问题。电力用户会根据协议,尽力管好自己的电力需求,控制负荷幅度,提高系统利用效率,自觉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节能降耗工作。

全面市场化是根本出路

很多专家都认为实行煤电一体化是一种较好的选择。但是,这一策略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化解双方的矛盾,使煤电都能够走上一个良性发展的道路,却是个很大的未知数。因为这两个行业都是资本密集型行业,这种大规模的资产重组,难度巨大。因此,专家认为,解决综合平衡的矛盾,全面市场化是根本出路。现在虽然已经有一些大企业,如华能已经在做这方面的尝试,但要大面积推广在相当一段时期内是很难达到的。而且,最重要的是,现在电力行业是一个垄断性行业,煤炭行业同样是一个垄断性行业,在它们实行联合后,会不会出现强化垄断的趋势,相关企业会不会推动煤价、电价循环上涨?

越来越多的专家认为,要想彻底解决电煤之争,关键是煤电都要彻底实现全面的市场化。众所周知,计划电煤一直是实现我国煤炭价格全面市场化最大的障碍。今年以来,电煤已基本实现市场化定价,电煤价格的市场化标志着我国煤炭价格的全面市场化。随着我国电煤价格市场化的实施,政府已不再干预煤炭供求关系,而是通过市场调节消除不平等的煤炭供求关系,建立市场供求关系。

真正的电煤市场化改革,着力点在于促使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外资三方主体融入到电煤市场竞合格局中。政府部门取消对价格的临时干预不等于不再有作为,相反,更是一种行政作为的变迁:对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制度性壁垒与准入性限制进行再松绑,协助引进煤电市场的新技术与环保设备,对安全隐患大的企业进行处置等,这样才能一方面保证电煤市场化改革质的变化,另一方面保证煤炭价格与电价的良性调整,以及民众福利的不受损失。

要彻底地消除煤电价格之争,除了要解决电煤供求矛盾外,还要解决来自运输瓶颈、煤炭资源品质结构不合理等方面的制约。因此,煤电价格联动措施并不能解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电煤供应紧张问题,还需综合治理,需要进一步进行电力市场化改革,通过电价市场化来最终形成市场化的煤电联动,化解煤电价格之争。

在目前电煤价格放开,煤电联动实际上仍然是受到政府管制的条件下,无论对于电力行业还是煤炭行业都存在着极大的风险。依靠政府干预,来协调两大利益集团的矛盾也不是长久之计。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必须打破传统行业壁垒,加速鼓励煤、电两大行业融合,从政策、金融、产业等各个方面全面出击,形成真正的煤、电、化、路、港、航一体化的市场主体和发展格局。

所谓煤电价格联动,是指电价随煤价变化也相应上下浮动的价格形成机制。2005年5月我国实施“煤电联动”,因煤炭价格上涨超过5%,第一次上调电价2.52分/度。2004-2005年电价共上调5.36分/度,按电价与煤价的调价比(1.0分/度:20.0元/吨),电煤价格应上涨107.2元/吨。而实际上2003-2005年,全国电煤平均售价分别为140.91,162.51和212.75元/吨,与2003年比,电煤价格两年内共上涨71.74元/吨,尚有36.46元/吨的上调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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