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打造衡水湖最美湿地(2)
2025-04-29
3、水环境质量问题依然严重
衡水湖湿地水环境质量是衡水市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的问题。为保护衡水湖水质,1994年关闭了上游水汇流渠道入湖口,2003年开始逐步取缔了湖区和引水线路上的排污口。2007年底东湖大库所及引水线路上的排污口全部取缔,大库开始停止养殖活动。2008年8月前,全面停止湖区养殖行为,并清除养殖设施,当年衡水湖大库水质明显改善。目前,湖区主要污染源为旅游污染、湖底污染、湖区蒲草污染等。
四、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推进衡水湖湿地保护与发展
衡水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内人口密度为294人/km2,与其他同类保护区相比高出许多,加之衡水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华北平原人口相对密集、经济欠发达地区。因此,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合理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如何在资源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实现社区经济的繁荣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进而使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得到落实与推广,把衡水湖建设成京津冀最美湿地。
鉴于衡水湖湿地的重要性和衡水湖湿地存在的问题,建立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理顺和拓宽湿地自然保护区投入渠道,提高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引导保护区及周边社区居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降低周边社区对保护区的压力,是十分必要、非常及时的。 建立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就是要承认湿地具有重要生态功能,要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一样对湿地的生态效益给予补偿。对于生活在湿地区域或其周边的人,限制和规范其生产生活方式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必然会使其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受到一定的影响,所以要通过政策支持给予一定补偿。多年来,衡水人民坚持自觉走生态文明之路的做法应予以鼓励,对衡水在保护湿地过程中遇到的自身无力解决的困难应予以关注。
建议:1、将衡水湖湿地列入国家湿地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并尽快开展相关工作,使衡水湖湿地开发利用与保护恢复并举。2、建立衡水湖湿地长效补水机制,保证湿地生态需水。尽快开辟黄壁庄水库~衡水湖应急引水工程、岳城水库~衡水湖应急引水工程、南水北调衡水支线等多条引水线路,国家有计划地每年向衡水湖提供生态用水,以确保华北平原唯一保持完整的内陆淡水湿地结构稳定的生态系统,充分发挥其社会、生态效益。3、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经济,解决人地矛盾,尽快对已破坏的湿地进行抢救性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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