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制垃圾信息的立法思索(2)
2025-04-30
依据定人选择模式,信息发送者在未征患上信息接管者称许以前无权向其发送信息,发送者首先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吸引潜在用户主动发出哀求。在这类模式下,只有当潜在接管者以为某信息可能对于其有历时才会哀求发送,即使收到的信息与其期瞅的相差太遥,他们还可通过定出选择模式取缔其哀求。于是,为了有效施铺定进选择模式的社会功能,必须同时划定定人选择与定出选择模式。欧盟二00二,年颁布实行的“隐私以及电子通讯指令”,充沛体现了定人选择模式。该指令请求信息传布者在向个人传布电子贸易广告前必须获取销费者的称许,制止发送伪装或者隐躲发送者身份的贸易信息,请求所有贸易信息都囊括有效的归复地址;该法答应企业向与其有商业瓜葛的客户发送未经哀求的信息,但在发送信息的同时,要给客户提供拒尽此类信息的机会。
与定出选择模式比拟,定人选择模式更受通讯誉户特别是电子邮件用户以及网络服务提供商的青睐。1方面,由于信息接管者在接受信息以前有机会了解信息的性质以及内容,并哀求发送对于其有利的信息,这样就会大大减少其邮箱里的垃圾信息,而垃圾邮件的减少相应地减轻了网络服务提供商过滤或者阻挡垃圾信息的负担,从而下降了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治理用度以及经营成本。另1方面,这类模式使信息发送者未经用户称许搜集以及买卖用户个人信息的行径变患上没有必要而且展张,这从另1角度维护了个人隐私权。但是,不管采纳哪种模式,立法以前都有必要对于垃圾信息的性质以及认定尺度入行界定。
3、垃圾信息的概念及其断定尺度
目前,国际社会对于垃圾信息没有明确界定。目前大部门反垃圾信息法都是以电子贸易信息作为规制对于象,美国二00三反垃圾邮件法适用于任何“贸易电子邮件信息”,任何以贸易广告或者促销为目的的电子邮件均可能形成“贸易电子邮件信息”,包孕为了贸易目的在网址上运营的内容,但该法明确排除了了交易信息或者瓜葛信息。澳大利亚反垃圾邮件法(SPAMAct 二00三)第六条将“任何为倾销、广告或者促销产品、服务、地产为目的,或者以提供投资机会或者交易机会为目的而发送的信息”都纳进了该法规制的贸易电子信息范畴。但该法明确排除了了只囊括事实性内容的信息和由政府机构、政治团体以及宗教组织授权发送的信息以及由教育机构授权向其所有学生发送的信息。欧盟“二00二电子商务条例”以及“二00三隐私以及电子通讯条例”,将垃圾邮件定义为“经由电子邮件、为直销目的发送的、未经哀求的贸易信息”。新加坡二00七年颁布的“垃圾信息节制法”,借鉴了澳大利亚以及美国的反垃圾信息法的主要内容与框架,将垃圾信息界定为“大量发送的、未经哀求的贸易电子信息”,该法的适用规模限于“与新加坡有联络的电子贸易信息”,包孕重新加坡发出以及在新加坡境内收到的信息,假设接管者、发送者、或者用以发送以及接管信息的电脑、服务器或者服务装置等位于新加坡境内,便可以够认定该信息与新加坡有联络瓜葛。以及美国法律及欧盟指令1样,新加坡节制垃圾信息法第七(三)条也排除了了对于“瓜葛通信”以及“为公共利益以及公共安全目的,由政府或者法律势力巨子机构授权发送的信息”的适用。 综上所述,大部门法律都将垃圾信息界定为通过网络或者网络服务器向电子网络用户以及手机用户发送的、未经用户哀求的电子贸易信息。但如何认定“未经哀求”以及“贸易性”?
一 未经哀求的信息。从其字面意思望,所有未经接管者称许而直接发送到其私家空间包孕邮箱以及挪动电话的信息,均可被称为“未经哀求的信息”。于是,在反垃圾信息立法中对于“称许”的认定相当首要。
依据美国反垃圾信息法划定,假设接管者通过定出选择或者通过主动哀求明确表示自己称许接受发送的或者拟发送的信息,则可以认定接管者已经经称许,但该法采纳的是定出选择模式,在用户依法表示称许以前,任何个人、企业、组织等均可以“正当”地向他们感喜爱的用户发送“未经哀求的”信息。当然新加坡圾信息节制法划定“任何接管者既未哀求也未称许接管的电子信息都是未经哀求的信息”,但由于该法也采取了定出选择模式,为消费者的主动选择设置了障碍。
关于规制垃圾信息的立法思索(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