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宪审查”相联络概念之分析(6)
2025-04-30
① 林来梵著:《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法律出版社二00一年版,第三二四页。
② 陈云生著:《宪法监视司法化》,北大出版社二00四年版,第五五三-五六三页。
③ 李忠著:《宪法监视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一九九九年版,第一页。
④ 前注①引书,第三二四页。
⑤ 傅思明著:《中国司法审查制度》,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二00二年版,第一二页。
⑥ 但原告起诉的根据和审判中法院所遵守的程序都去去不是由宪法、而是由相干的宪法性法律(如《宪法法院组织法》等)所划定,只是法院“裁决”的根据是宪法。
⑦ 《德国宪法法院法》第一三条。
⑧ 周叶中主编:《宪法》,高等教育出版社二000年版,第三四九页。
⑨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一九九七年版,第三五四—三七0页。
⑩ 前注⑨引书,第三六五页。
-11 李步云主编:《宪法比较钻研》,法律出版社一九九八年版,第三三七—三三八页。
-12 黄松有:《宪法司法化及其意义——从最高人民法院今天的1个〈批复〉谈起》,《人民法院报》二00一年八月一三日。
-13 王勇:《宪法司法化触及的有关题目——中国“宪法司法化第1案”诱发的思索》,北京大学法律信息网。
-14 蔡定剑:《宪法实行的概念与宪法实施之道》,《中国法学》二00四年第一期。
-15 前注-14引书,第二二页。
⒃ 前注-11引书,第三八七页。
⒄ 前注-14引书,第二二页。
⒅ 有学者以为,“宪法监视也理当包孕对于宪法更新或者者修改的监视。”(陈云生著:《宪法监视的1般理论体系》,北大出版社二00四年版,第四五页)。宪法修正案作为“第2级的宪法”也是背宪审查的对于象,详细包孕:“其1,修正案的通过是否是符正当定程序;其2,修宪内容在实体上是否是与宪法的划定符合合。”(郑贤君主编:《宪法学》,北大出版社二00二年版,第四八一页。)
⒆ 前注①引书,第三四二页。
⒇ 如在俄罗斯,当政党背抗联邦宪法、联邦宪法性法律、联邦政党法和其他联邦法律时,联邦政府登记机关有权向政党提出书面警告,并划定解除了背法现象的期限。假设政党在两个月的期限内没有解除了背法现象,又没有向法院提出控告,联邦最高法院可以依据联邦登记机关的哀求,间断政党活动6个月。见刘向文著:《俄国政府与政治》,台湾5南图书出版公司二00二年版,第一六六页。
二一如俄罗斯总统有权就联邦议会、联邦委员会、国家杜马、俄罗斯联邦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是否是相符联邦宪法题目,向联邦宪法法院提出讯问。见刘向文著:《俄国政府与政治》,台湾5南图书出版公司二00二年版,第一七0页。
[二二] 沈宗灵著:《比较宪法——对于8国宪法的比较钻研》,北大出版社二00二年版,第三五三页。
[二三] 授权立法是特例,而根据“法律”制订行政法规是常态。有关阐述可参见马岭:《“依法行政”的“法”是什么法?》,《中国公安大学学报》二00四年第二期。
[二四] 可参见马岭:《孙志刚案的启示:背宪审查还是背法审查?》,《国家行政学院学报》二00五年第一期。
[二五] 我国宪法学教材通常将宪法的以上划定概括为“法制监视体系”,但又以为这属于“宪法实行监视制度”。(见魏定仁主编:《宪法学》,北大出版社一九九九年版,第三三-三五页)。笔者以为“法制监视”应是1个更大的概念,“宪法监视”是它的1部门,“宪法监视”不能包孕“法制监视”,相反,“法制监视”可以包孕“宪法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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