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险费用分析及对策(2)
2025-04-28
2.5.3徐州地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对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精神类疾病的患者在门诊无可享受的政策待遇,门诊发生的费用是病人自付。 3 对策及建议
随着期望寿命的延长以及生活方式的改变,精神疾病成为严重威胁人民身心健康水平的一类疾病。而精神疾病病程长易反复、病情复杂、总病程医疗费用较高,同时由于劳动力的丧失,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严重的经济负担,严重影响家庭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的和谐。我国目前对精神卫生费用的投入严重不足,精神卫生财政拨款仅占卫生拨款总额的2.3%[2],与发达国家,比如澳大利亚的7%相比,相距甚远。正在构建的医疗保障体系,对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障服务目标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为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提供了基本保障。但现行的保障体系也存在一些问题,精神疾病患者就医难,就诊比例偏低,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投入严重不足,城市居民和职工因为自付比例过高,精神病专科医院的医保结算等原因造成部分患者不能得到有效治疗和康复。农村患者的医疗保障正处在完善阶段,各地不同,政策方面对精神病患者的照顾还没有统一的规定,患者的报销比例与就诊医院倒挂,很多人看不起病,或者因病致穷。而精神疾病患者的住院治疗只是治疗的一部分,院外的维持治疗和康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政府、社会、家庭和医院要共同建患者的全程治疗立一个长效机制,从多方面入手才能给与保证。从对精神疾病患者的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分析来看,目前对精神病患者的医疗保障的水平还是偏低,很多患者由于不能坚持长期治疗,出现复发,反复住院,而精神病专科医院也存在增加床位不足和患者人满为患的情况。
对策:
(一)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多方位、多层次的投入资金模式。建议政府,加大对精神卫生事业的投入,例如把精神病专科医院纳入公共卫生范畴,由政府出资,承担精神病专科医院的建设、日常运转的费用;或者政府提高对精神病专科医院的资金投入,确实能够保障精神病专科医院的基础建、大型医用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住院医师培训、离退休人员等费用,不能让精神病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一样在市场机制下生存,精神病患者本身就是弱势群体,作为服务对象单一的精神病专科医院,只有建立科学有效的政府出资或者纳入公共卫生行列才能够保证精神病专科医院做到提供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医疗服务,收治本来就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的精神病患者,让他们看得起病,体现国家、社会对精神病患者的关怀。
(二)构建合理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建立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为主体,基层医疗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为辅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一个长效机制,从社区、村一级的基层卫生机构就把对精神病患者的登记、管理做到实处,由经过精神科专业知识培训的从业人员定期随访,掌握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康复情况,根据病情及时转诊,以提高精神病患者的治疗率。同时国家要扩大宣传,提高公众的认识,注重精神、心理的健康,可以在社区建立心理健康服务站,有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提供服务。
(三)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和门诊统筹水平,增加门诊精神类疾病的报销比例。解决城镇非从业人员和农村患者的看病就医问题。政府要引导、鼓励精神疾病患者积极参保,并能给予优惠政策,能够给患有精神类疾病的患者以实实在在的实惠。
(四)建议国家在条件成熟的适当时候,把新农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为一体,对国民的基本医疗保险进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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