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功能研究的新视角(3)

2025-04-28


  第二,按照“科斯定律”,产权依法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对此依法界定之经济目的的进一步分析的结论是,在市场交易中,如果交易客体的产权归属不清,那么交易就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从而市场主体就因此不稳定而消极交易。因此,产权的依法界定的基本功能,就是减少因产权没界定而产生的资源开发和利用方面的混乱及因此产生的交易不确定。政府采购法明确地界定了市场交易主体(政府采购主体)、交易价格、质量、伙伴及供求双方可能接受的价格等交易因素的确定性。交易成本的增加和交易的难易程度成正比例关系,交易主体、交易价格、质量、伙伴等交易因素越不确定,其交易就困难,那么其交易成本越高。因为交易因素如果不确定,就意味着有关价格、质量、交易伙伴及供求双方可能接受的价格等方面的情况难以预见清楚,为此交易双方尽可能要完善有利于自己的合同条款中的一切细节,这就增加了缔约成本。而且由于人们在处理加工和贮备有关交易信息方面难以均衡、对称、充分,从而使市场的不确定性直接转移到单个市场主体身上。换言之,市场主体很难准确地把握双方的交易动机,于是市场主体就各自怀有投机取巧的机会主义动机,这就意味着个人可以通过不诚实、欺骗来达到更有利于自己的目的。概括地说,市场的扩大使得市场不确定性也随之增加,从而有关缔约和履行费用的增加也是必然。
  综上所述,政府采购法的功能,体现着政府采购法的本质与价值,是政府采购法发挥作用的前提和政府采购法目的实现的保障。更为重要的,它是界定政府采购法内涵的标准之一,是说明政府采购法的法律地位的不可或缺的理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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