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动实践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启示。
一是既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与又要合理引导群众。要把加强政府引导扶持与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有机结合起来。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从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而调动起全社会的积极性。但有些群众的思想认识或生活习惯、居住方式比较陈旧落后,不能适应时代发展,就要进一步加大引导扶持力度,引导农民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
二是既要抓好经济建设又要抓好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经济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为建设新农村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但在抓好生产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是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
三是既要注重实绩又要讲究效益。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防止不顾实际和超出农民承受能力的形式主义,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认真实施,把新农村建设作为惠农、富民、强村的“民心工程”来推进。同时还要讲究工作效益,从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入手,把政府有限奖扶与群众自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力争用最少的钱办最大的事,确保发挥有限资金的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