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实施民生工程,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的《工作规程》,上移低保受理权限,强化乡镇责任,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公示工作。二是集中开展整治查处城乡低保“人情保、关系保”活动,将低保资金发放到最需要最困难的群众手中。三是进一步完善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公开,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查询、监督。
四、深化改革,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加快社会组织建设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大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推进社会组织民间化,实现审批登记制度的新突破。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开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途径。
五、全面加强城乡和谐社区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继续加强城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增强社区管理与服务功能,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大力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整合部门力量,继续推进“难点村”治理工作。进一步推广沙市区“居民说事”和石首市“村民点题、干部答题”的经验,加强基层民主。
六、着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提高社会养老和慈善救助能力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福利事业,完善慈善机构,配齐人员,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拓展社会资金筹集渠道,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出台政策,支持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等力量进入老龄工作领域,推进我市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
七、完善应急救灾救援体系,推进减灾救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升减灾救灾水平
进一步完善市、县、乡级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和城乡社区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做好城乡避难场所规划建设,提高灾害应急管理水平。加强减灾工作宣传,推进减灾社区建设。
八、不断改善民政事业发展手段和民政工作条件,夯实基础
加强为民服务窗口单位的软硬件建设,在政策、项目、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科学管理,用制度管人、管财、管事、管权、管物,推进民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拓展新领域,把政策作为资本进行投入,探索民政事业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研究社会资金准入条件,盘活民政资产存量,实行资产重组提效。全面加强全市民政系统数字化和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形成高效、快捷的现代民政工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