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队伍管理现状问题调查分析(7)
2025-04-30
五、警民关系及服务作风的思考
(一)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目前报纸的报道大多带着倾向性,正反面反差较大,或是倾向于正面的宣传,或是倾向于问题的揭露。客观来讲,成绩与问题都是存在的,我们应该既不否定成绩,也不掩盖、回避存在问题。有的报道宣传的痕迹过于明显,老百姓抱着一种怀疑的态度;有的报道则为了制造新闻效应,夸大地揭露警队黑暗面。公安工作需要群众的配合,如果群众对公安机关抱着否定和抵触情绪,则对公安工作的开展十分不利。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进行宣传,以事实为依据,让群众信服,使群众从心理爱戴警察,支持公安工作。公安机关在做宣传工作时,应该把握尺度,不应夸大成绩,也不应自我丑化。如“警察求职”这类的宣传,实际上反而损害了警队的整体形象。还有的把队伍内部每年查处多少违法违纪、辞退多少民警作为“成绩”向社会宣传,实际上留给群众的第一印象是公安队伍管理存在问题多。笔者认为,目前的宣传工作,一是要向社会正确传达治安形势的严峻,争取群众的支持和谅解;二是客观反映公安工作的重要性和巨大的工作量,取得政府的人才、财力、物力支持。三是反映民警工作的疾苦,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危险和任务的艰巨,对民警工作表示肯定,对队伍进行精神安抚。至于案件下降多少,治安好转多少那些宣传,说了老百姓也不相信,不如不说。
(二)公安机关的社会服务职能。如何密切警民关系,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改变观念。现阶段公安机关要实现职能转变,从社会管理职能逐步转变为社会服务职能。既是服务社会,就应该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制定出符合群众利益的便民措施。警察的工作社会面最广,需要跟广大群众打交道的,很容易会得罪群众。有的警察工作方法简单,处处以“管人者”自居。比如在进行户口登记时,午夜时分大力地敲打老百姓的家门:“再不开门我就踢进去了”!警民关系受到很大伤害。
另外,要注意工作效率和服务态度。群众到公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每次得不到详细解答,正常的手续往往要跑很多次。在网上调查中,69.3%的民警认为公安机关整体效率运作较低或极低。可见,公安机关的整体工作效率不仅群众不满意,公安民警自身也有所体会。
例如,今年深圳市暂住证的申办,手续十分复杂。政策规定了几类人可以办理暂住证,但是,由于实际情况复杂,归纳的几类人并没有把所有正常居留的情况全部归纳在内。也就是说,许多正常居留按正常渠道办不了暂住证,只能通过找关系或其它渠道办理。群众无所适从,反映强烈,导致刚出台的政策一改再改。实际上,如果换个角度制定政策,办理暂住证的问题并不难解决。我们可以参考法律的制定,法律上不犯罪的行为是不能穷举的,而犯罪行为是可以归纳穷举的。法律上归纳出所有犯罪的行为,没有归纳到的,则不构成犯罪。任何人可以做法律不禁止的事情。与此类似,我们可以归纳出所有不符合办暂住证的情形,没有归纳到的,则视为可以办证。这种政策制定的办法,才是真正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急群众之所急。公安机关所有政策的制定,都不应从自身角度出发,应该转换角色,制定方便群众而又不违反原则的管理办法,才能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良治”照顾弱势群体利益。当今社会阶层分化日益严峻,贫富分化日益悬殊。社会形成“赢家通吃”的界面,有钱有地位者强强结合,更加有钱有地位,影响着政府决策。没钱没地位者在政治上缺乏代表,在社会上没有发言权。社会阶层的形成和两极分化,是极大的不安定因素。公安机关担负维持社会秩序的职责,应该善于缓解社会矛盾,避免社会矛盾的激化。对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如乞丐、擦车仔、卖花女、妓女、伤残人员、贫困者等,应该给予同情、关心和帮助。应该认识到,社会弱势群体的形成,主要是由社会不公正不合理造成的。弱势群体大多数是为生活所迫,没有人愿意一辈子做擦车仔、做妓女。因此,我们在执法中不能简单的把弱势群体定义为“坏人”或“犯罪嫌疑人”进行歧视和压制。社会矛盾应该进行疏导、缓解而不是强力镇压。在平时执法中应该尊重人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些民警习惯于欺软怕硬,看到对方有来头“有料道”的就不敢管,看到对方没文化没背景就滥用职权。如果弱势群体长期受得社会歧视和压制,很可能会激化矛盾,做出反社会、反政府的行为,酿成社会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