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市场引力基本形成。
各受检单位领导重视,加强队伍建设,以组织学习、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业务水平。在招投标工作中认真执行《招投标法》及配套法规,打破地区封锁,不断加强和规范招投标工作,促进了我区有形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据统计,今年1—9月份进入交易中心招标发包项目总共68个,范围涵盖建设工程、交通、水利、设备采购及电信等类项目,其中公开招标41个、邀请招标2个、私资房地产25个,工程控制价57475.86万元,中标价51088.15万元,节省投资达6387.71万元,节省率达11.1%,工期为6365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应招标工程招标率为100%,应公开招标工程公开招标率为100%,没有发现违法议标和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行为,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健全配套规章制度,市场运作基本规范。
一是公开、公平,阳光管理。区交易中心通过登报公示、张贴布告、网上发布、电视台公告等形式,提前预告交易信息,实现信息共享,防止因信息渠道不畅、交易透明度不高而发生私下承诺、“暗箱操作”等违规现象。资格预审和开标结果事后及时告知公众尤其是各投标单位,主动接受监督。二是统一文本,规范管理。招标办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外统一推行《招标方案》、《招标公告》范本和《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监督交底书》,并按工作阶段要求,设计了《招标方案审核表》、《招标前备案表》、《资格预审备案表》、《招标文件备案表》及《招标后备案表》等五种表格,同时辅以《行政建议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等统一文本,强化了监督,规范了管理。三是履行职责,提前管理。在工程招标前,对每一个财政投融资项目,区财政局均能按规定对项目的控制价进行审核把关,保证了工程量准确性,节约财政资金,同时规范了工程预决算行为。自2000年以来,财政局审核控制价项目共163个,送审控制价94365万元,审后造价为90822万元,核减3543万元,核减率为3.8%。国土局针对以往招标方案由区领导直接同意,若有错误难以更改的情况,报经区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由区领导直接把关改成招标办审核后再送区领导审批;同时对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最容易产生争议的材料,改先发布后备案的做法为初稿先送交招标办审核把关,定稿后方予以发放的做法,做到积极主动介入,提前业务把关,尽量把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达到防范于未然的效果。四是探索改进,强化管理。针对我区有形市场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2003年区政府制定下发了《泉港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确定招标方案由区政府审批、标底控制价由财政局审核确定、保证金由企业基本帐户转入、1000万元以上工程投标单位法人要到位及原则上不搞推荐入围等原则。2004年国土局招标办下发了《关于加强招投标业务管理的通知》,重点对招投标公告、报名、预审直到开标、备案等9个环节进行全面规范,强化管理,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比如:若有要求法人到场的,一律在报名和开标时拍照存档;将评委名单由开标前一天抽取改在开标前一个小时抽取;评标专家库组成人员从14位扩充到29位;另对最低价中标法中存在的一些不足,极易给围标、串标这种场外行为有可乘之机的问题,配合区纪委监察局对不同工程试行界定最高中标百分数。如市政、公路工程最高中标价为控制价的88%,房建工程为控制价的92%,土方、绿化工程为控制价的85%。从机制上对抑制场外围标、串标行为起了积极作用,实现了节约财政支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