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创建文明,营造和谐,抓精神文明建设
在抓好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同时,结合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一是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积极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建设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精神文明,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思想境界,营造了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二是组织好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不断优化条件,投入一定经费购置了乒乓球桌、中国象棋、跳棋、篮球等体育用品,安排活动场所,订阅各种书报资料,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好各种健康有益的党支部活动、工会活动。三是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学习榜样典型,以正面教育为主,结合各种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加强党的理论学习,学习张桂梅、冯建雯、杨丽伟、和学贤等身边的典型,学习焦裕禄、孔繁森、任长霞、牛玉儒等典型事迹,坚决抵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四是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良好的环境氛围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重要因素,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五年来,我们认真开展“比学习、创一流素质;比团结,创一流团队;比干劲,创一流风貌;比服务,创一流作风;比工作,创一流业绩”的“五比五创”活动;创建“带头学习求知、带头求真务实、带头转变作风、带头服务基层”的“四带头”先进机关,2006、200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均获得优秀。干部职工也积极把先进性具体体现在了各项实际工作中,表现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机构编制各项工作有新突破,良好的环境氛围推动工作见成效,铸就人才育英模,2008年3月冯建雯同志荣获“全国机构编制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受到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事部表彰,全国仅表彰32名,云南省仅她一名,荣誉不仅是她个人的,也是**的,荣誉更加鼓舞人心,振奋精神,更有力促进机构编制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七、顾全大局,创建佳绩,抓牢部门业务工作
我办坚持把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举措,把实施“云岭先锋”工程贯穿于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方式,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开创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一是用发展眼光推动改革。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用发展的眼光加强行政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改革创新,转变工作方式方法,改变就机构论机构,就编制论编制的传统管理方式,从注重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向机构设置、编制核定与职能配置和编制结构管理并重转变,既管好编制,又管好职能;从注重控制新增机构编制向控制新增机构编制与主动整合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并重转变;从注重事前审批向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督并重转变;从注重机构编制具体事务管理向机构编制具体事务管理与机构编制理论研究并重转变,加强机构编制前瞻性研究,突破旧思路,创新举措。从而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一定程度解放和提高了社会生产力。
二是依法行政持续发展。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机构编制管理条例》、《云南省各级机关机构设置和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各级机关领导职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落实“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四项制度作为机构编制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树立了依法行政理念,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在全省率先开通了“12310”机构编制举报电话,制定“12310”举报电话管理办法,严肃清理检查吃“空饷”,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法律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初步建立了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的调控体系,依法管理机构编制,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从而实现了机构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科学化、规范化、经常化,使机构编制工作走上了健康可持续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