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监督
它是对腐败行为施加社会压力、制约权力的重要手段。在这方面,可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让人民群众了解政府管理过程,对官员的腐败行为加以曝光;完善举报制度,鼓励和保护群众的举报行为;充分尊重新闻自由,发挥传媒的监督作用等。
(2)、法律监督
提高立法机关的地位,建立和健全反腐败的法律和法规是打击寻租腐败行为的有力工具。反腐败斗争只有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才能真正起到威慑腐败分子的作用。
在现阶段,主要是通过加快立法、提高破案率和加大受惩成本,依法从重从快给腐败分子以
严厉制裁。这是当前形势下扼制和消除腐败现象的必然选择。
(3)、行政监督
这是政府的内部监督机制。在这方面,香港的廉政公署制度很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还有,现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在反腐倡廉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对我们同样很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