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地税机关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这对加强税务行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税务机关应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推进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
(一)要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推进科学行政。科学行政,就是要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和遵循客观规律,以科学的思想和理念,科学的制度和方法为人民行好政。温家宝总理指出:“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要加强依法治税,依法征管,确保税收稳定增长。同时,要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和收入的分配调节作用。”这一指示,对税务机关的主要职责和任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履行好依法治税、依法征管,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必须不断创新理念。一是增强发展意识。经济是税收的基础,经济的规模决定税收的规模,搞好税收工作,必须牢固树立税收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理念。二是增强法制意识。税务机关作为行政执法机关,要坚持依法治税、公正执法,按照法律规定办事,确保公正执法,创造公平、法治的市场竞争环境。三是增强创新意识。改革创新是税收工作发展的动力。要深化税收改革,不断探索税收管理工作规律,通过不断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四是增强服务意识。要把公正执法作为对纳税人最根本的服务。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也是社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份,要寓优质服务于依法行政之中。通过创新理念,并与当地税收工作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用于税务行政能力建设。按照革除弊端、发挥优势、明确职责、提高水平和管得住、管得好、管得全的要求,把税源管理、纳税评估、以票管税、征管质量指标体系管理、税收经济预测分析管理、税收信息化应用管理等等,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做到科学执政,服务经济,服务群众,全面提升管理质量和水平。
(二)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民主行政。民主行政,就是坚持为人民行政,靠人民行政,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和机制,支持和保证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任务中,要建立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民主化。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应通过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落实税务行政管理公开制度,公开税务人员录用、选拔任用、交流轮岗、能级评定,公开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招标、验收、预决算,公开大宗物品采购、计算机软件开发和硬件购置等情况。对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税法宣传、辅导制度、优化纳税服务制度、纳税人意见反馈监督制度。健全集体领导和集体决策制度,所有重大决策都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建立群众民意反映制度,保证基层税务干部能够把情况、问题和意见及时反映上来。建立领导干部问责制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纠错改正机制,实行“谁分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健全“两权”监督机制,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和行政管理责任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诫勉谈话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健全竞争激励机制,推行绩效管理和能级管理制度,本着权责对等、利益对称的原则按劳取酬,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和竞争激励机制,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三)规范税务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就是税务机关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职能,使行政行为规范化、程序化。要围绕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解决部门内职能交叉问题,理顺征收、管理、稽查的关系,协调配合。在严格执行税收基本法律制度和行政许可法中,制定、完善、落实与之相配套的管理制度、操作程序和办法,不违反税收法律、不违反执法程序,真正做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促进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形成,为依法治税提供良好的体制环境。要着力解决涉税文件是否合法、执法程序是否适当、执法行为是否公正、执法文书是否规范等问题,针对关键部位、重点环节和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税收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办法。探索建立在信息系统自动考核基础上,辅之以必要人工考核的科学机制;健全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听证以及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机制;开展“阳光作业”,促进税务机关全面履行职责,确保行政权力真正用于为人民谋利益。
地税部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思考(2)
202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