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积极创造银企合作氛围。一要建立专门组织管理机构和机制,对中小企业的合理布局、产业结构、集约化经营实施全方位沟通与协调,强化政策引导和法律法规支持。二是通过银企洽谈会、银企见面会等形式,积极为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牵线搭桥”。三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机制。目前应当以企业信用体系为突破口,以企业征信系统为着力点,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
5、完善担保制度,设立适应中小企业需要的多层次担保公司。一是加强信用担保法律制度建设。完善与信用担保体系有关的配套法律,出台专门针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法律制度等。二是设立多层次担保公司,可由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出资成立信用担保机构以及由中小企业作为会员自发参与出资成立股份制的担保机构,尤其是鼓励具有一定抵押能力、人缘优势的中小企业成立担保机构,以解决企业担保难的问题。
6、增强技术创新支持,促进企业向高端经营发展。政府和金融部门在政策上和融资投向上要用政府补贴和低息贷款等手段,鼓励中小企业做好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吸收,特别是对能源综合利用、深层加工、提高附加值的技术、工艺和设备进行必要的政策与资金支持,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开展技术合作交流,让更多中小企业有一般生产企业向科技型、成长型转变,由低端生产向高端产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