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机制和经营战略的调整,对中小企业融资产生较大影响
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调整了经营战略,信贷资金主要集中投放于大城市、大企业、重点项目,县域经济分支机构大量退出,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县域经济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普遍实行授信管理,信贷权限向上集中,增量授信审批权集中在市分行以上,项目贷款审批权集中在省分行以上,贷款实行分级审批,基层行只有报所需的各类企业材料的权限以及对企业的实地调查。目前,支持县域经济的政策性银行就一家,农业发展银行,但是目前的信贷审批程序烦琐、时间长,与中小企业灵活、快捷的经营特点不符,在一定程度上与中小企业发展实际资金需求脱轨,往往为中小企业的到期还款失信埋下了隐患。
(四)担保体系不健全
担保基金规模小,抗御风险的能力低。而且,担保公司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之间沟通较少,分歧较大,难以取得银行的合作与支持。从银行方面讲,其在服务对象的选择上逐渐向大企业、大客户和基础产业靠拢,对于投向中小企业的贷款往往十分谨慎,加之大部分商业银行对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得政策法规没有完整系统的认识,对担保公司的信用度很难接受,从而在担保放大倍数、风险分担比例等问题上,与担保公司分歧较大。
(五)风险收益不对称
由于目前中小企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存在启动资本“东拼西凑”,产品缺乏竞争力、产权结构不稳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布局零散等不足,加之,银行对中小企业熟悉程度不高、信息不畅,自身又缺乏高素质、综合型的信贷管理人才,临时性的信贷调查科学性、准确性不高,因此,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往往“吃不准”,容易受各种人情和行政因素干扰,对县域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具有很大的风险性,这种信贷投入高风险与低收益的显著部对称无疑成了金融支持县域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障碍。
三、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相关对策
1、中小企业规范发展是增强自身融资能力的根本途径。中小企业必须解决其发展过程中的粗放经营问题。首先,要真正严格按照现代产权制度要求建立起相对应的经营体制,从家族式管理方式转向规范化管理方式。其次,是实行稳健经营方针,避免因盲目追求做大作强而引发的扩张经营风险,多在集约经营上下功夫。第三,中小企业的发展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信贷政策。
2、大力推广新型金融组织,培育更富竞争和效率的中小企业融资市场。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适度放松金融市场管制,鼓励竞争,打破垄断,使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非主流金融组织得到规范和发展,给予民间资本、外资等社会资本以平等竞争的机会,形成更富效率的中小企业融资市场。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利用参股、收购、兼并等方式参与中小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并以此引导和支持民间融资,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融资便利。
3、加强信贷服务和金融创新,为中小企业创造有利的融资条件。一是要进一步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洗涤乃服务力度,出台更多服务中小企业信贷操作办法,积极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等信贷品种。二是商业银行要根据中小企业对经济的贡献水平,切实保证中小企业的生产资金需求。特别是对目前暂时困难、但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要及时注入部分资金,帮助企业摆脱困境。三是拓宽担保抵押方式,特别是对企业应收账款、股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等方面拓宽中小企业动产担保范围。四是改变洗涤乃管理模式。根据中小企业融资额度小、频率高、时间急等特点,对信誉高、风险小的企业采用一次授信、一次贷款、分期偿还得循环贷款方式。五是大力拓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改变信贷风险集中的状况,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信贷方式和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