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对群众来信来访要热情接待,认真详细登记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依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将处理意见或答复以书面材料告知信人,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三)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彻底改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现象,在日常工作和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时,要努力做到态度热情,语言文明,严格公正执法。
(二)切实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对群众来信来访要热情接待,认真详细登记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依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将处理意见或答复以书面材料告知信人,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三)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彻底改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现象,在日常工作和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时,要努力做到态度热情,语言文明,严格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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