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调整结构,组建集团,不断壮大产业规模。文化产业的规模对文化产品的竞争力具有决定性作用。很多地方的文化产业竞争力不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产业集中度不够,缺少规模化、实力强的文化产业集团,使丰富的文化资源得不到有效的开发利用,无法形成强有力的文化品牌竞争优势。应当根据区域经济特点和文化资源的集中程度以及产业链的关联效应,加大对文化支柱产业的投入,加快组建具有规模优势的文化产业集团,尽快形成文化经济的生产和竞争能力。我们要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经济文化技术合作和竞争,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发展空间,改善投资环境,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地区的文化集团和文化品牌。
组建集团要抓住四个要点:一是做好管办分离工作。按照有利于增强文化竞争力和实力的要求确定管理部门的职能;二是按照现代文化集团的组织结构理顺集团内部关系,实现“化学反应”,不搞“翻牌”集团,使集团真正成为具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三是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和保障制度,使集团在资源、投资、人事、社会保障等方面能依法自主有效运作;四是整合资源,优化结构,打破壁垒,强强联合,提高整体实力。
第四,转换机制,培育新型市场的竞争主体。当前,文化单位内部都在推行劳动用工、干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很多地方在竞争上岗、全员聘用、目标管理、绩效挂钩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但是,如果不把内部改革与确立文化单位市场竞争的主体地位联系起来,内部改革就不可能彻底,其活力、竞争力不可能得到加强。因此,要明确文化单位改革的目标,围绕增强市场主体的竞争力推进内部改革。另外,内部改革还要与相关配套政策特别是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联系起来,保证内部改革的向前推进,促进市场体制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