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明确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为促进扶贫工作的落实,我市根据中央和省的扶贫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实施“四个梅州”和“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的发展战略,抓重点,攻难点,抓好各项扶贫工作的落实。一是始终把扶贫工作着力点放在三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革命老区、省属水库移民区、边远分散自然条件恶劣的山区;二是把增加贫困村、贫困户的收入和解决农村“一保五难”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三是坚持实施智力扶贫工程,抓好扶贫技能培训,促进贫困户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增加非农收入。为确保帮扶工作有针对性,市委、市政府根据不同时期扶贫工作的要求,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在《关于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加快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奔康步伐的决定》中,提出了整体推进的8项具体帮扶工作目标。在《关于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以实施“五到户”帮扶措施,使贫困户达到“8个确保”,贫困村实现“6有”的目标。在《关于加大对革命老区发展扶持力度的工作意见》中,提出老区建设要实现“五通”、“三改”、“三提高”、“一保护”的发展目标。
3、有到位的工作措施
一是注重领导带头抓。市委、市政府历届党政领导都十分重视带头抓扶贫工作。现任市委刘日知书记到任后亲自在全市扶贫工作大会上作动员,并与秘书、司机带头到边远的梅县隆文镇檀江村挂点扶贫,李嘉市长亲自到兴宁市径南村章峰村挂点,由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有力地推动了全市领导挂点、机关挂村、干部帮户的扶贫责任制不断完善落实。据统计,全市共落实市、县领导238人,挂钩贫困村231个,结对帮扶贫困户238户;市、县825个机关单位,挂钩贫困村780个,其中市级机关145个单位,挂钩107个村;市、县两级机关干部职工18960人,结对帮扶贫困户18960户。自2004年以来,市机关及干部职工筹资投入挂扶村的资金每年达1000万元以上,为挂扶村办了一大批好事实事,改善了生存发展环境,促进了生产发展,增加了贫困村、贫困户的收入。
二是注重部门配合,共同推进。扶贫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配合和努力。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县有关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做好相关的帮扶工作,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共同推进。如市县组织、农业、扶贫部门负责发展村集体经济、贫困户脱贫和扶持培育发展扶贫龙头企业工作;民政部门负责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的最低社会生活保障及村址建设工作,交通、公路、供电、电信、邮政、广播电视等部门负责行政村、自然村“五通”建设以及行政村道路水泥硬底化建设;水利部门负责农村食用水达标建设;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危房改造和义务教育免费入学落实工作;卫生部门负责解决农民就医看病问题,扩大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贫困村的“一保五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生存发展环境明显改善,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和信心不断增强。
三是注重增加资金投入。由于我市财政比较困难,但是也千方百计拿出部分资金搞扶贫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市级地方财政预算投入的扶贫资金从2002年的138.8万增至目前的920.2万元,增长6倍多;县级资金也从2002年11.5万增至150.86万元,增长13倍多。为争取更多的资金投入扶贫工作,市领导和我办及有关部门积极向上级汇报沟通和努力争取,在省扶贫办等部门的支持下,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争取的扶贫资金达3亿多元,为落实各项帮扶工作起到很好的推进作用。
四是注重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扶贫开发的责任主体是贫困户,近年来、我市注重加强教育引导,不断树立和增强贫困户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奋发有为意识,从过去等人来帮,包办代替,到积极争取帮扶,积极参与。在农村安居工程中,坚持以群众自筹投入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原则,引导贫困户改造危房。2003年以来,全市农村贫困户自筹危房改造资金达2.4亿多元,完成2万多户的危房改造。在实施“大禹杯”竞赛活动中,广大群众积极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中,累计投工投劳87.5万个劳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