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科技进步障碍因素分析与对策探讨(2)
2025-04-27
现阶段,我国农村农民已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具有完全独立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采用农业新技术的选择权。他们是农业技术的最终需求者。但要使农业技术顺利地推广到农民手中,就农民方面来讲也存在许多制约因素:
1.农民整体文化素质低,接纳新技术的能力差。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中初中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比重高达89.04%,其中,文盲人数9.56%,小学文化程度人数34.4%。西部最贫困的甘肃、青海、宁夏、云南、贵州、西藏等六省区文盲半文盲占30.77%,小学文化人数占33.74%。这说明我国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农村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较低。这是在我国搞农业推广不同于发达国家的一个显著特点。这一中国国情决定了农业科技成果很难直接通过农民之手顺利地吸收转化。同时,也说明农业科技推广的着眼点应是农民,而不是科技成果。即应把农业科技推广的重点放在用说服、教育、培训的手段来引导和帮助农民自觉采纳新技术、改进农事操作方法、提高生产效益和增加收入,而不是把科技成果强迫卖给农民。因此,必须把提高农民素质作为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最基本、最重要的任务与职能。而提高农民素质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这客观上要求必须首先提高推广人员的素质,走以高素质的推广人员来弥补农民素质不高的推广路子。为此建议各级政府应大力加强农业推广硕士的培养工作,以促进农业推广事业的全面发展。
2.农业比较效益低,客观上造成农民采用新技术的机会成本高而消极对待技术革新。农民选择和使用新技术的制约因素说到底是利益约束。对农民来说,是否采用某项农业新技术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农民学习和采用新技术的直接投资成本大小;二是因采用某项新技术而失去的投资于另外一项活动的机会收益大小;三是采用某项新技术的预期收益和风险大小。这三个因素决定了农民对某项农业新技术采用与否的均衡条件是“边际成本=边际报酬”。但是,由于农业产业的特性(初级产品产业)和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等因素所致的农业比较效益低,将导致农民增加对农业的科技投入不仅得不到社会平均利润或报酬递增,而且有可能会出现报酬递减,这从根本上挫伤了农民采纳新技术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3.农户的经营规模制约着农业新技术的采用。我国人多地少,户均经营规模小,而且每户耕种的土地田块分散,相邻田块间的品种“插花”经营。这种经营规模的超小型和分散经营,不仅不利于农作物的田间管理,而且不利于农户采用新技术。尤其对“规模性技术”的采用会受到严重阻碍,如机械技术、生物技术、化学除草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和中低产田改造技术等现代农业技术,农户根本无法单独采用。此外,一些地方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稳定,农民对增加科技投入缺乏长期的获益保障,也阻碍着农民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
(三)农业科技推广运行机制与市场不适应
体制和机制是各种矛盾与问题的焦点和核心。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之所以业绩不佳,除上述各种因素外,最根本的原因是缺乏一个科学合理、符合市场要求的农业推广运行机制。
现阶段,我国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是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五级一员一户”推广网络体系。“五级”指从中央到乡镇五个行政级别;“一户一员”就是在村级培训农民技术员和科技示范户。农业科技推广方法实行的是“技术示范+行政推动+农资服务”的“技权物结合”的自上而下的运行机制。即在技术示范和农资营销服务的基础上,依靠各级行政组织的力量推动广大农民采用农业新技术。这种运行机制的最大优点是将技术推广与行政干预密切结合起来,可以保障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尤其是对一些重大技术项目如玉米、水稻杂交良种,地膜覆盖栽培等技术的示范推广,能够动员各级政府和各方面的力量,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较好的推广效果。但其缺点也很突出,这种以行政干预为主要推广手段来向农民推广技术,是注重做技术工作,是“以技术为中心”,而不是“以农民为中心”;是以政府的宏观农业发展目标——增产为主要目的,以科研和推广人员的个人目标——报奖和评定职称为直接目的,而不是以提高农民素质和为农民增收致富为主要目的,这必然导致推广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现象。如山西省绛县在农业科技推广和农业产业化工作过程中的好大喜功,大造声势,为追求轰动效应而出现的弄虚作假问题。这种推广体制如不改变,长此下去必然会影响农业推广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