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要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
针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要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省条例》的规定,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在征收过程中要严格按法律办事,按程序办事,确保全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到70%以上。
第三,要深入做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
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注意把为育龄群众的服务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宣传教育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使宣传、管理、服务寓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每个环节之中。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共同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通过优质服务进一步密切同群众的关系。
第四,要构筑计划生育基层网络
要按照国家、省、市计生委的要求,建好区、镇、村三级计生管理网络,并达到场所、设备、人员三配套。要根据《海沧区村级计生队伍管理改革实施意见》(厦海委办[*]73号)精神,改革我区村级计生管理员队伍,建立“区管、镇聘、村用”计生管理员的新型管理机制,突出村(居)自治,落实工作责任制,稳定村级计生管理员队伍,努力提高这支队伍的工作水平和整体素质。要抓好村级计生例会,不定时地“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业务学习,提高村(居)计生管理员、中心户长、计生信息员的业务水平与工作能力,推动基层计生工作实现经常化、科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