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情况简介
连云港市综治委办公室
(2006年7月13日)
近年来,我市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实际情况,以社会治安“大防控”、社会矛盾“大调解”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载体,精心打造“平安连云港”的治安品牌,全面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突出表现在刑事案件发案总数和“可防性”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没有发生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更加严密,驾驭社会治安形势的整体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成效显著,没有发生因矛盾纠纷引发的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重要部位和聚众阻塞交通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量不断发展壮大。经过三年平安建设,全市共有6个县区达到省“社会治安安全”标准,90%的乡镇(街道)达到市级“社会治安安全”标准。现将有关情况简要介绍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以目标管理责任为抓手,切实加大对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组织领导力度
市委、市政府在统揽全局的基础上,同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明确提出年度总体工作规划和有关达标比率,作为硬性任务直接压到各级党政领导身上,并纳入党政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严格检查考核,兑现奖惩。市综治委先后研究制定了《连云港市平安建设“十大重点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连云港市平安创建“十大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社会管理机制创新和政法综治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逐项进行分解量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有力地推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深入开展。
针对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和平安建设时间紧、任务重的客观情况,全面建立和落实“四级”领导干部责任体系,由县区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包片抓线”,做好所包乡镇和分管条线的基层基础和平安建设工作,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县区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干部分别包乡镇(街道)、村(社区)、包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基层、落到实处;村(社区)干部包组、包居民小区,确保不发生影响当地社会治安形势稳定的重大刑事案件或者治安事件,切实做到了层层传递压力,人人明确责任,处处巩固提高。
认真推行平安创建保证金制度。各县区综治办(创建办)和乡镇(街道)的党政领导每人拿出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抓好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的保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的,连同奖金一并返还;否则,不予返还。严抓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制度,月度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季度工作靠后的,亮黄牌警告;年度考核绩效处于落后地位的,对主要领导诫勉谈话,对单位给予一票否决或者警示。保证金制度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以基层基础工作为根本,全面强化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整体效能
切实抓好乡镇(街道)党委政法委、综治办规范化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年富力强、具有较强政治业务素质的领导干部,着力解决专职工作人员配备和办公设施、办公经费等基本问题。全市101个乡镇(街道)党委政法委全部做到人员配备到位,办公条件良好。积极探索基层政法工作区建设,把基层党委政法委、综治办、创建办、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信访办公室、司法所的人员集中起来,实行一个区域办公、一条龙工作流程、一站式服务。大力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司法调解中心建设,基层公安派出所全部达到6人以上警力,司法所收编直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提高,行政编制工作人员达2人以上。进一步加强村(居)综合治理办公室规范化建设,统一制定工作例会、情况报送、巡逻防控、矛盾纠纷调解等规章制度。全市1640个村(社区)不仅全部组建了综治办,而且实现了综合治理、社区警务、治保调解和外来人口管理等五项工作职能在一个组织的框架内规范化运作。不断强化基层群防群治特别是乡镇(街道)保安联防队伍建设,始终把保安联防队伍建设与村级后备干部建设相结合,从村干部中挑选保安联防队员,从保安联防队员中择优选拔村级干部,实行双向交流。全市专职保安联防队伍达454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