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标准有哪些?
从总的目标来讲,就是按照全国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的要求,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实行退休人员与原单位相分离,养老金由社会服务机构发放,人员由社区管理。在这个总目标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应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由其户口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的街道统一接收和管理。2、街道应设立或确定负责社会保障事务的管理服务机构。3、街道或社区要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数据库。4、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放。5、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及时的医疗服务。6、在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7、街道和社区服务机构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文化健身活动,丰富退休金员的精神文明生活。8、街道、居委会要及时了解和掌握退休人员健康的生活状况,对孤老、患病住院、以及其它特困人员进行走访慰问,组织社会力量为他们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并受民政部门委托审核、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9、在退休人员死亡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丧葬补助金;社区服务组织协助家属料理后事。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大型企业集团下设的退管机构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的管理服务,在没有过渡到社区管理之前,其管理服务也应基本包括以上主要内容。
需要加以说明的是,达到上述标准需要一个过程,有些要有相当的资金投入。比如,接收退休人员的档案,就要有专人、专库,而且要有固定的保管费用;有些要依赖于其它方面改革的配套,如医疗保险的实行、社区建设的推进。档案接收问题,如目前暂不具备接收条件,可以采用有关信息与实物分开管理的办法,档案可暂由原单位保管,企业先填报《退休人员档案卡》,社保机构建立退休人员数据库,待资金落实后,再将档案向街道移交。如医疗保险或社区建设相对滞后,可以先通过过渡形式开展退管服务,并随其它改革的进展而逐步推进。
二、社保经办机构扮演什么角色?
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该如何划分,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该干些什么,不少地方的同志希望尽快加以明确。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应当在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的基础上予以统一。《试点方案》中对民政、社保机构、卫生、文化体育和地方财政部门的工作职责,都已一一明确,并且提出“从企业剥离出来的社会保障事务性工作,除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接一部分外,主要由街道和社区服务组织承担”。因此,这里首先要明确的一条就是,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机构既要在政府领导下积极作为,又要防止越俎代疱,将人由社区管,变成“人由社保管”。从目前一些地区的情况看,社会保险机构主要负担6件事:一是建立退休人员数据库,管理他们的社会保险关系;二是掌握退休人员生存和流动状况,认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资料;三是委托银行邮局发放基本养老金;四是提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后对退休人员的相关服务;五是支付丧葬补助金;六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困退休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从基层社保机构的角度讲,主要是主动做好社保与“低保”的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