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情况(3)

2025-04-26

4、编制一套科学、严谨、周到的定编办法。

    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制定一套科学严谨周到的定编办法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到这项工作的成败。为了确保成功,在精细测算的基础上,依据《辽宁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辽委办发[1995]2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辽委办发[1999]22号),重新制定了《辽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编管理暂行规定》,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着眼未来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从严确定市直单位的小汽车编制。既考虑到市直部门单位特殊行业的工作性质,又考虑其现有车况和公车使用效率,又不至于影响工作。

5、掌握一手翔实、准确、真实的基础资料。

    为确实保证公平和公正,市直各单位的基础资料的真实准确也是非常关键。为此,车管办的组成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编委办负责人员编制、财政局负责小汽车编制、老干部局负责提供离休人员数、组织部审核现职副县级以上实职领导数,在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与协助下,反复核实有关数据,经过近一年的时间将涉及到的市直237个单位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离休人员情况和现有车辆的状况编制了一本基础资料汇编。这本汇编在收缴超编车辆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保证了各单位上缴的车辆没有经过事先调换、所有定编职数准确无误。同时,对缺车单位调剂余缺也提供了有利依据。

6、坚持一系列严格的、铁的纪律。

    任何一项政策确定之后,执行得如何,必须有一系列铁的纪律做保证。本次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之所以顺利开展,并圆满结束,重要的一条就是有铁的纪律做保证。不论是在《关于加强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里,还是在市长的动员报告和总结讲话中,纪律要求都是重中之重。把这项工作上升到“是我市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作风的实际举措,是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切实减轻财政负担的一条治本之策”的高度。在实施过程中,不论是领导小组的领导,还是具体工作人员,都做到不讲情面、不徇私请,统一政策,一个标准,把公平和公正贯穿始终。在这些纪律的约束下,仅用了15天,超编的54台车辆就全部主动上缴到位,使调剂和处置按时完成,保证了整个工作的顺利结束。

四、措施得力  办法有效  取得了可喜成果

我市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从2002年10月份开始酝酿、到今年5月实质运作、到今年9月份超编车辆调剂处置结束,前后历时一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车管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经过车管办全体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果。本次车改共清理出超编、借用、吃“空头饷”小汽车85台:吃“空头饷”小汽车22台;退回借用车5台;暂缓收缴4台;实际收缴54台超编车,其中调剂了25台,包括给空编单位19台、调剂更换6台、报废8台、公开处置拍卖27台,共节约财政资金1686.6万元。具体成果如下:

1、有效遏制了新车不断增长的势头。自5月份停止审批购置小汽车以来,与上年同期相比较,车辆购置费支出大幅减少,按前三年年平均851万元计算,今年可节省财政支出近800万元。

2、切实减轻了财政在养车费用上的支出负担。本次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共清理出超编、借用、有编无车的小汽车85辆。其中有编无车的22辆,收缴超编车54辆,按每辆车每年支出养车费用4.48万元计算,可节约财政支出340.5万元。

    3、通过调剂解决了一些单位缺车的状况,也改善了一些单位车况过于陈旧的现状。通过调剂,保证了这些单位都能配备公务用车,又节约了购买新车的支出。本次共调剂解决了25台车,按购置新车平均每辆20万元计算,可节约财政资金500万元。

    4、处置上缴的超编车辆,使财政回收了一笔资金。这次收缴的54辆超编车,除了调剂出去的以外,其余的35台都予以公开处置和拍卖,共获得收入46.1万元,增加了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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