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被评论家称为”在敏感题材领域手法大胆挥放自如的经典之作“的小说吧!这部作品从头读到尾感觉仿佛是在拾起一地破碎的青春。主人公小庄也可以说是一位在和平年代牺牲了自己人性的军人,他曾经是一位敢爱敢恨,感情丰富的小兵,为了爱情而暂时休学参军,他的17岁到20这三年内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他也经历太多太多,他的新兵连,侦察连,狗头大队,维和部队,小影,小菲,陈排,苗连,大校何大队??????然而这三年内的所有的故事,却成了他一辈子不敢碰触的回忆。当他的女朋友小影在维和中被流弹打中牺牲后,他也离开了这个给过他太多回忆的军营。开始了新的生活,但与其说开始新的'生活,不如说是在用现在颓废的生活埋葬了过去。
从他退伍回家读大学到过起常人眼中的平凡生活后,他变了,彻底的变了,用他的话说就是变成了一个再也不鸟的小庄了,懒懒散散的,过着自由职业者中文化流浪汉的生活。然而多年以后他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发呆或者毫无缘由的嚎啕大哭,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宣泄他心中压抑已久的情绪。
他在安静的时候,总会被一种情绪莫名的打断。如果他在码字,就会愣在那老半天,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如果他在钓鱼,就会一坐一下午,一直到黄昏看着死鱼叼着饵翻了白肚,才拿着小马扎离开。然后便会哭,会坐在电脑旁或者趴在方向盘上哭一会。平时懒洋洋的好像对什么都不在乎,但是见不得两样东西,一是女孩穿迷彩色的T恤或者牛仔裤,二是女孩穿白裙子。因为他送给小影的那条美丽的白裙子永远留在了他的记忆中,成为深深的青春的伤痛。
他的屋里堆满了许多的东西,各种各样的书籍,盗版碟,装满衣服的包等,但一直没有打开,也没有整理,因为每次打开整理,总是有很多事情在心里一一浮现。他不愿也不敢打开,因为他害怕回忆起青春时代的那些梦想,那些关于未来,关于爱情,关于兄弟的梦想。而回忆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你能感觉到包裹在心灵外面的那层已经变得坚固的壳一点点在破裂,心里很疼,因为这种柔弱已经很久不见阳光,藏在自己的一个阴暗的抽屉里不敢示人。他常常就那么呆呆地坐着,看着一桌子的青春,一看一下午,却一句话也没有说,一点表情也没有,一滴眼泪也没有。他还常常喜欢一个人开车在山里转悠,找到个地方就下来,张望四周,他不知道在寻找或者在等待什么,但是他每次来的都是一个地方,那就是遇到部队里车队的地方。他一直在现实与回忆中痛苦的挣扎,三年的军旅生涯让他明白了很多,也让曾经热血的他在经历了战争的残酷,在遭受了他认为一辈子不会背叛他的大队长的”背叛“后,变得冷酷无情,但惟有小影是他心底守候的最后一抹温柔,然而她也离开了。虽然离开了部队,但是回忆总是如影随形,一些刻意压制极力忘怀的经历一旦汹涌而来,就如子弹命中心脏,热血带着生命,呼啸而出。他总说在写完这部不能不写的小说后,他就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自己,去见他那些可爱的战友还有已经故去的小影,所以一直为他揪着心,就怕他这样一个鲜活的生命随时离开。
这部小说不能不写是因为他只想给他的弟兄们,那些普通而平凡的中国士兵留下一点东西,不是什么伟大的东西,只是一个小小的纪念碑而已。名字是”中国陆军特种兵之魂“碑文是”他们平凡的来,平凡的去,平凡是他们的命运,平凡是他们的归宿“。他不需要夸耀什么或传唱什么,只是想给他的弟兄们,那些平凡的中国士兵一个小小的空间。让他们的灵魂得以在这里团聚,不要孤独、寂寞、失落甚至是伤心那么多的伴随着他们,要让他们重新在这里开心起来,他们还是一个迷彩的方阵,苦笑打骂都在一起。他还说只要还能在一起,他愿意用他的生命去换。还有一个原因是要写出来送给那位远去了大不列颠的酷似小影的痴情女孩。留给她这一部小说,无论以后她在哪,只要记起,曾经有这样一个小人物,因为爱她,而写了一部几十万字的小说送给她,就够了。因为他说他累了,而她的心就是他的故乡。他不仅仅是思念她更是依赖她。他说即便他没有资格走近她的花房,那让他生命的吟唱为她作一道花房外的绿荫就足够了。
然而这位远走大不列颠的迷彩女孩给予了小庄最大的宽容,让他最终解放了自己,救赎了心灵,回归到正常的人生轨道上。我想要是没有她的宽容与理解的话,他真的就会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他自己了。因为他已经到了”生亦何欢,死亦何求“的境地了。这位痴情的女孩曾经说过:”如果一个完整的小庄需要一个完整的心路历程,才能得到心灵的解脱,那么丫头算什么呢?只有感动,没有别的。如果一个完整的小庄,他的青春伤痕能够随着这部小说的结束而得到最后的痊愈,或者说虽然没有痊愈但是可以勇敢的去面对他的回忆,他的青春,更可以勇敢的面对他的未来生活。那么丫头算什么呢?只有感动,没有别的。小庄是丫头的,丫头是小庄的,所以不用顾忌什么,你写吧,即便你认为写出来的很多东西对丫头不公平,但那又有什么呢?无论未来的丫头有没有小庄,只要小庄心里有丫头就好,未来谁能说得清楚呢?只要小庄知道丫头爱过他就好。“面对如此的宽容与谅解,谁能不感动,谁能不尽快融入这个曾经一度认为格格不入的社会呢?
在故事的最后,当小庄决定远走大不列颠寻找这位至情至性的女孩时,在飞机上遇到了劫机事件,在他摆平的过程中一直为他揪着心,就怕他就此终止了年轻的生命,还好,当年在狼牙特种大队学到的技巧都没有丢。只是他还是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了自己,在意念中将过去的小庄杀死了,唯有如此他才能开始新的生活。因为当回忆成为了他的全部精神世界后,他已经无法面对眼前的这个世界。他曾经说过:”我想让全世界都知道,你就是你,没人可以替代你,我以前和我最后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我都要重新开始生活,我不能在背负这些沉重的十字架,很多年来我就是这样活下来的,在我慵懒的外表后面就隐藏着这些破碎的回忆的残片。在我没有意识到的青春里又哭了。“这样的结局是好的,命运终于又善待了他一回,让他找到了自己的故乡,永远的故乡。
像《故乡》那首歌中唱的那样:”那无尽的旅程如此漫长,我是永远向着远方独行的浪子,你是茫茫人海中我的女人。总在梦里看到你无助的双眼,我的心,又一次被唤醒,我站在这里,想起和你曾经离别的情景。站在人群中间那么孤单,那是你破碎的心。我的心却那么狂野,你在我的心里永远是故乡,你曾为我守候这么多年。在异乡的路上,每一个寒冷的夜晚,这思念它如刀,让我伤痛。“
在讲了这么多后,不能不讲一下当回忆击中小庄,带着风声带着影子擦身而过时,那些关于爱,关于军人,关于男人的如梦般的岁月。
一直感觉军营是男子汉的天下,在这里他们书写着好男儿的传奇。一直很佩服小庄那股子不服输的尽头,他的军旅生涯是被锤出来的,几乎没有一件事情是没有外因的,他很被动,不会主动的去做什么事情,因为那时在他的心里只有小影,只有他的爱情。
感觉最爽的一件事情便是他在经历千辛万苦终于成为狼牙特种大队的一员后,他鸟的不行的对他们的中队长喊道:”我根本就不稀罕你们这个什么狼牙特种大队,我来就是告诉你们,我能做到,但是我不稀罕,我要回我们团。“然后他就仰着头死死盯着中队长的眼睛,然后就闭上眼睛想:”随便锤吧,反正我豁出去了,打不死我,我就咬死你。“当中队长告诉他有人找他时,他想:”去就去,怕个鸟,顶多是找人锤,又不敢锤死我。我把这个自成立以来就鸟气冲天的特种大队狠狠地玩了一把,虽然我自己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但是我不后悔,因为我为陈排报仇了。陈排的腿就是为这个鸟大队残废的,我心就硬了,爱谁谁吧,反
篇5:《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1000字
故人故事故情只落得一场空,回忆之前茫茫如梦醒,忘记之后方知这梦中还有梦。
我不知道,情到深处需要多久才能不再柔情与感动,需要多久才能不再回忆与期待,需要多久才能不再淡淡想念、淡淡流泪......
一些刻意压抑极力忘怀的经历一旦汹涌而来,就如子弹命中心脏,热血带着生命呼啸而出。回忆击中了脾气倔强而又叛逆的小庄,带着风声,带着影子从他四周擦身而过。关于爱,关于军人,关于男人,小庄就这么一路走来。
情到深处即为诗。特种兵的生涯是一首大气磅礴的诗!跑越野,挂钩梯,高空跳伞,穿越雷区......每一场都是生与死的考验,在汗水与鲜血的灌注下维护着军人钢铁般的纪律与荣誉。他们,太苦太苦,苦涩伴随着难以容忍的疼痛在坚硬的床板上恣意蔓延,辗转无眠却不能对酒当歌,只有冰冷的月光为伴。
情到深处始无华。没有绵绵细雨,没有豪言壮语,只一个搀扶,一个拥抱,一个坚定眼神就足以表达一切。小庄为了小影放弃舒适安逸的大学决然参军,选择接受魔鬼训练,爱情不需要装饰;野外生存训练中,“菜鸟”被“老鸟”俘虏,有着被剔除出局的危险,仍在逃生的“菜鸟”放下个人前途,选择营救战友,兄弟情不需要装饰;在侦察连的日子里,苗连鼓励小庄坚持下去,将自己特种兵的梦想寄托在如儿子般小庄的,当苗连深入险境,小庄潜入敌穴将其救回,父子情不需要装饰。
情到深处泪自流。都说男儿流血流泪不流汗,对特种兵而言更是如此,面临再打困难,他们只会咬牙坚持,血汗里没有一丁点儿泪水的影子。可当得知陈排因伤病无法返回战场时,当苗连退役离开时,当小影永远消失时,铮铮铁骨的男儿流泪了。其实,不是不流泪,只是尚未用情,有了情,深了情,自会流泪。
情到深处人孤独。“如果祖国需要,请把我埋在遥远的山岗,让我的身躯长成一道无形的屏障,往来的战友会为我泪落两行。”谁能体会他们的`孤独?活着,整日整日训练,见不到亲人朋友,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日子,唯有黄土泥沙为伴;死后,遥远的山岗,孤坟一座,坟头上蔷薇草随风摇曳,漫长的夜,漫长的季,只有孤独相伴。
情到深处无怨尤。苦也罢,痛也罢,孤独也罢,悲伤也罢,走了这条路便义务反顾,大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或许,年轻倔强的小庄在军旅生活初期,有过抵触,有过叛逆,有想过放弃,但走到最后,他才发现自己多么热爱这身军服,多么热爱手中这支枪,多么热爱自己是个兵!是的,他没有遗憾,即使没有小影,没有苗连,没有陈排,他依然可以大步昂首向前走。
篇6: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
。天啊,这是什么怪物打他没用”,这是幽灵士气大涨一下子全冲了上来,抓的抓,咬的咬,这下飞虎小队可没几个人了,这时突然在屋子的上方有一个人,“靠,耍帅,这神马玩应吗”。那个人把头一扭放了榴弹好几个幽灵都挂了,他是谁,他就是救世主,他把一个弹夹打完了后跳到黑鹰身边,和他们一起战斗,子弹都没了,飞虎小队除了上官义其他全挂,这时救援飞机来了,飞行队员说:人太多没地方,这时,刀锋把左轮最后一颗子弹上膛,跳了下去说:黑鹰,下辈子我们还是兄弟”。不,黑鹰呻吟着,可是晚了刀锋对自己开了一枪倒地了。回到基地,将军知道他们的经历把黑鹰改为战斗中将,把刀锋改为民魂上将,把上官义改为超级下将带飞虎团,从此黑鹰每年都去给刀锋祭拜。因此刀锋成了黑鹰永远的回忆。
实验小学五年级五年级:王登豪
篇7:书籍《送你一颗子弹》读书心得感悟
从冬瓜小姐推荐这本书以来,断断续续花了半个月总算是读完了。
是一个留美女博士论他人即地狱,论自己作为他人、论人生意义之不可知、论爱情之不可能、论社会之既不可知又不可能,等毁三观的个人观点。可能有些偏颇,甚至是极端,但是某种程度上说也有她的道理。总的来说,这本书不像是书,其实作者自己也说了,也就是记录不同年龄阶段的想法,然后串起来的。因为她觉得文字即体验。等头发花白牙齿落光了回过头来体验已过半百的人生,可以拾起不同个自己。就像路边捡钱包一样,可以重拾好多个自己,这真是个可怕又好玩的事情。原来,我曾经是这样的啊。或者说,原来我最满意的状态出现在这段时期啊。她的这种状态或者心态,我是深有同感的。所以,还是强烈推荐这本书,至少读起来不会无聊,真的很有意思。
读这本书就好像是跟作者一起响应苏格拉底先生的号召,去实践这样的人生态度:不被审视的人生不值得渡过。无论是她谈到英国的选举时刻民众短暂的自由还是毛里求斯的阳光沙滩,无论是资本主义最腐败的俱乐部还是对饭扫光痴狂的生活态度,无论是他人即地狱还是不婚主义者;每篇文章都给读者抛出一个论题,然后围绕着它各种批判或是解读,只是这些论题是围绕生活围绕三观展开。这样来审视人生,这也算是值得度过的人生吧?回头想想,我每天发掘或抱怨的也不过是在审视人生罢了,审视的这个过程是能量守恒的,有时积极大于消极,有时负能量超过正能量,不管怎样,都在审视的过程中把人生摇摇摆摆地向前推着。一晃也在刻薄和挑剔中吹毛求疵地过了三分之一的人生了,知道原来也就这么回事儿。那么是不是应当进行SWOT,在了解WHAT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概括,权衡优劣势,掂量机遇和威胁,然后把人生从偏移的轨道摆正?使之在误差允许范围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