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英国男管家带给人的印象是刻板乏味、不解风情,那么肯顿小姐的出场无疑带来了让人期盼已久的轻松与活泼。她在保持高标准服务水平的同时,可以手捧鲜花装点史蒂文斯毫无生机的配膳室;结束一天的工作之余,在闲聊之际会试图窥探史蒂文斯阅读的书籍。她是感性多情的,她需要的是史蒂文斯和她分享感情。而这个事业狂在爱情降临时选择了理性克制,成为杰出的男管家是他一生唯一的追求:读言情小说是为了学习交谈时的措辞,听广播的目的是学会机智应答,下定决心去旅行拜见结婚多年的肯顿小姐也只是出于工作的考虑,坚持英格兰传统拒绝承认曾侍奉过勋爵,过度重视餐具弄得美国雇主不知所措。
闻名世界的英国男管家的优雅举止原来始于苛刻的自律,只不过这些一成不变的礼数还来不及适应瞬息万变的动荡世界。旧时代的管家和他的主人只能任由时间去冲淡他们往日的荣耀,把昔日的自豪统统收录进最美好的记忆里。
篇11:水过无声泥泞留痕的散文
关于水过无声泥泞留痕的散文
水过无声,泥泞留痕。青春的每一个日子都值得我们宝贵。大学里的军训更是弥足珍贵,虽然有的是苦和累,但这更饱含我们的深情。
教官的音容笑貌将是我们人生不可磨灭的记忆,战友的坚定步伐将是我们青春留下的美丽符号。没错,奋斗过、拼搏过的青春都值得铭记。
水过无声,泥泞留痕。军训的记忆,青春的记忆总是短暂的。我们惟能做的就是手握一滴水,不让它悄然流逝吧。军训的'激情,青春的热血总是那么让人神往,我们惟能做的就是珍惜其中的每一天,让它的价值得到无限延伸吧。
生命冲刷着人生风格迥异的两岸,一岸是风雪夹杂,一案是落英缤纷,选择或许就悲伤了,或许就苍凉了,但人生容不得半点迟疑。宁愿路遇荆棘,身处逆境,也不愿给自己的青春留有遗憾。
军训无疑是青春一道亮丽的风景,在那里你可以体会身处逆境的艰辛,也可以体会教官无尽批驳的酸楚,也可体会与教官惜别的悲伤,与战友共赴危难的欢乐。人生的酸甜苦辣可以尽情的在此体会,人生大舞台还需要我们尽情的演绎,我们还需要不断的沉淀,成长。所以我们应该学习好,把我好每一次学习的机会。
水过无声,泥泞留痕。我们要用心的把我好生命中的每一处点滴。用心生活,珍惜易逝的青春,让心灵不断的圆满、成熟。
篇12:《长日留痕》读后感作文精选
不提法德日俄了,如果简单把先后两个世界霸主--美国小说和英国小说相比--我只想说说小说带给我的感觉。美国小说,不管是写的哪个年代美国人的生活,不管语言是粗鲁的,还是精细的;情节是离奇的,还是平淡的;都是美国人的生活。这句话好像是废话,但是怎么说呢,美国人的生活很好描述,他们的历史不过几百年时间,可以是“垮掉的一代”,可以是盖茨比,可以是二战后郁郁寡欢的失意者,但无论是谁,他们好像是一把就可以拔出的胡萝卜,快乐也好,忧伤也罢,即使是愤怒,都是如此一目了然而无从琢磨。
英国却不同,这个时刻把腰板挺得笔直的国家,有着称霸的历史,也有落寞的现在,英式庄园里有奥斯丁笔下绅士与小姐的你来我往,也有伍尔芙和她的达洛维夫人,有毛姆,有狄更斯,他们的历史上有过波澜壮阔,但更多的是先生太太们看起来无趣,但是那些小腔调和自负下面展开的层层细节。我喜欢英式的隐忍多过美式的一览无余,喜欢精致计算好的节奏胜过意识流和喷涌而出。
所以《长日留痕》的第一章便让我惊喜不已。从史蒂文斯有些偏执的絮叨里,我们知道了他的性格,他的职业,他前后两个雇主,他这一本小说将要展开的旅程,他对肯顿小姐竭力掩饰却十分显然的感情。从英式男管家的角度来讲一个故事再好不过了,还有谁比一个永远得体、克制情感、带着旧日风华的男管家更能贴切地描述英国?从他短短几天的旅途中,我们看到了他对自己职业的自信和自卑,对主人盲目的听从,一战二战间的历史动荡,还有他对肯顿小姐引而不发的爱情,自始至终都能保持言不由衷的能力。
隆重推荐这本精心制作,看完了只会觉得心旷神怡。相比较我国的小说作品,那些无论怎样调配却仍然挥之不去的戾气和山药蛋味,《长日留痕》美妙得让人陶醉。
篇13:《长日留痕》读后感作文精选
【男管家的春天——虚无人生后记】
看这样一本叙述冗长,语言琐碎,故事情节缓慢又几乎没什么荡漾的感情的书,着实需要找个无聊的时间点来看这本乍一看满篇都在议论男管家这件和现代人生活八辈子打不着关系的书。你不能期待读到简爱里面那种古典情怀,也不能奢望有简.奥斯丁那样的机智幽默,甚至你也不能看到蒂凡尼早餐里字字句句中克制的爱意,这是一本现代人回顾英国刚刚走过的昨天,以其文化特有的男管家文化为切入点 ,从小人物的视角来看整个时代变迁和对人内心世界情感的一次探寻。
小说开头怎么说比较好,恐怕会令许多崇尚说走就走的爽快人呼吸不畅,“怎么能这么纠结!?”不就是主人建议他外出旅行,先是回顾美籍主人到来产生的变故,一再强调合格的男管家对于精简的人员是如何尽心尽力地制定员工计划,却也流露出其职业生涯顶峰的过去,岁月无情地变迁,将地位尊贵的达林顿勋爵带离人事,府邸的雇员数量急剧下降,往日盛大的宴会不再 ,个人精力的不支。由于男管家与主人明显的依附关系,传统上男管家的自尊很大程度上有依赖于主人身份的尊贵,而这些变迁无可避免地给史蒂文斯带来不适应却又无可奈何的感受,可他依然尽忠职守地在这幢已变化了主人的屋子里。
当然了,小说要进行下去,这旅行是一定要成行的,然而随着离开府邸越来越远,史蒂文斯越来越来发现自己不过是处于一个瞬息变化的环境中的匆匆过客 ,他失去了归属感而变得无所适从,而正是这样才开启他探寻生活意义之旅。旅行由一路上史蒂文斯对过去往事的追忆和略有小小波折的旅行经历所组成。回忆里人物不多 ,有作为雇主的达林顿勋爵,有共同工作的肯顿小姐,及他的父亲老史蒂文斯。对于往日身处英格兰名流显贵聚集的豪宅里光荣服务的追忆无不是在显示现状的惨淡。对于肯顿小姐的感情,史蒂文斯即使是在自述中也需要躲在严肃的职业需求后面——府邸需要像肯顿小姐那样能干的人才能解决燃眉之急,可是他对于肯顿小姐信中情况的过度忧虑和翻来覆去的揣测,细读其中的字句希望得到更多印证自己想法的证据,当他回顾那些事后可被称为转折点的事件,读者或许会惊讶于其冷酷和不近人情,对于肯顿小姐的示好近乎无感情的回应,一个男管家的身份把他所有活生生的感情都禁锢住了。即使是面对肯顿小姐的离去,竟然不肯哪怕一点点挽留,将本该美好感情变成人生长痕里无可挽回的遗憾。
男主人公在旅行中沉溺在对往事的追忆中,企图在长长岁月留下的痕迹中寻找自己生活的意义,不断让自己相信,自己作为一位男管家是如此无可挑剔,却在清晰的回忆里逐渐发现自己人生的虚无,井然有序的生活下是情感的剥离和快乐的丧失。最后的结尾处 ,男主人公难的敞开心胸 ,和陌生人说了几句坦诚的话 ,而不再是以那种拿腔拿调的口吻,并最终决定“采取积极的人生观去享受自己剩余的时光”,这样的领悟无疑可算是其虚无人生的一个春天的开始,虽然已来的太晚。
这部小说也可看做是日裔作家的英国情怀,英日文化中压抑克制的文化习惯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日语中烦的要死的敬语和英文中冗长却无实际意义的迂回对话是如此相似又有着自己独特之处。
总的来说,这部小说给我的感觉是裹着保鲜膜来看发生在眼前的一幕幕,没有强烈的喜怒哀乐的回忆,抽干了水分却还保持着原样。
篇14:《长日留痕》读后感作文精选
就像没有人生来就是管家一样。当史蒂文斯被诸如“欧洲经济是否会被某某国之间的军事协议影响”的问题问倒的时候,所证明的恰恰不是普通人缺乏做出判断的无能,而是让每一个人拥有能够做出决策或者选择正确决策者能力的必要。
也许不能否认,如同书中所言,英国人在节制情感方面的独到之处,但这并不能代表无法抑制情感的表达就是“粗俗”;不代表属于一个职业的标签可以内化而成为一个人的特质;也不能代表“最可靠的实现理想的途径就是效力于我们时代的那些伟大绅士,因为他们手中掌管着文明”。
主角史蒂文斯所认可的尊严,是作为“管家”这个职业的尊严,是一项“物品”的尊严而不是一个血肉之躯的尊严。作为物品“管家”,尊严是不动声色枪杀掉餐桌下的老虎而抹掉一切痕迹;尊严是父亲弥留之际仍然继续履行职责;尊严是对于客人的刻意为之的难堪不为所动仍然提供“优质服务”。
但是管家,毕竟只是一个职业,不是一个人的人生。作为一个人的尊严,是不为任何人服务的;是不依附于其他任何人的;即使不被任何人认可也无法剥夺的,如同书中确实不被当时周围人认可的史密斯的宣言:“无论你是谁,也无论你是富还是穷,你生来就是自由的,你一出生就可以无拘无束地表达你的见解……”
当然,仅为“尽责”二字,史蒂文斯先生就足以令人尊重。只是尊重之余,难免惋惜。似乎好的作品,确实可以让人不动声色之间唏嘘不已。一个人驾车的长途旅行,去见一位很久未见并且彼此都认为可能此生自此无法再见的老朋友……长日留痕,似乎再没有什么其他契机比这更值得开始自己漫长而模糊的回忆了。
而the remains of the day,不仅仅是管家一生的回忆,更包含一段历史的窥探。说来也巧,最近看的文章,以西游窥探人生;以南京蓝图窥探民国历史(读库1205);以管家一生窥探二战时的英格兰,都别有意味。之前不是很喜欢第一人称视角的作品,现在想来,估计是那些小说都是在太苏了……而这本小说里第一人称的魅力,在于主角认知的偏差(对于勋爵毫无保留的信赖和瞻仰);记忆的模糊(关于肯顿小姐的哭泣);各种情形的自圆其说(爱情小说是用来练习语调、在小村庄里对自己是个“了不起”人物的顺水推舟)……所有的这些,恰恰是了解主角内心的扇扇明窗。作者确实厉害,给了我一个沉浸在不一样人生的下午。
.S. 电影居然是安东尼·霍普金斯和爱马·汤普森演的,《告别有情天》的译名也还蛮有味道。然而,也许和其他改编的电影一样,虽然有味道,但总归讲的可能是另外一个动人的故事了。
篇15:《长日留痕》读后感作文精选
在图书馆弄了本英文版(兰登书屋1990年版,图书馆的只是影印本)对照看了下,英文的看起来没有中文那么拗口。很明显,译者采取的是直译法,在语序上几乎原封不动地贴近原文,并且在遣词用句上追求某种古朴而呆板的风味。试举一例:
“……实事求是地讲,今天早晨曾展现在我眼前的许多景致是迄今我所观察到的所有景色中最富魅力的。可遗憾的是,我在大部分时间里均不能给予它们理所应得的那种关注;对此本人或许可以做出正当的解释,因为本人在某种程度上一直全神贯注地在考虑——除非出现某些不可预见的复杂情况——肯定在日暮之前便会与肯顿小姐再度相见。……”(第199页)
“... In fact, many of the sights that greeted me this morning were among the most charming I have so far encountered. It was unfortunate, then, that I could not for much of the time give to them the attention they warranted; for one may as well declare it, one was in a condition of some preoccupation with the thought that -- barring some unseen complication -- one would be meeting Miss Kenton again before the day's end. ...“
这段话的中英文对比很好地体现了译者在何种程度上遵从原文。是否应该改动一下语序和表达方式以使译文更加流畅,这还是一个有待商榷的问题。我个人最直接的感受是,过分追求与原文的一一对应在某种程度上反而破坏了原文的节奏感和流畅度。在个别词的翻译上,我觉得“in fact” 翻译成 “实事求是地讲”,以及用“本人” 而不用“我” 来强调原文中“one” 和 ”I“ 的区别,显得太古板。
同样破坏原文节奏感的是,译者用了太多的“于是”,“并且”,“而”在英文中经常有but、and,但是没必要全译出来吧,尤其是转折、顺接关系不明显或者没必要强调的时候。
另外,有一些地方译者的理解与原文略有出入。我实在不明白如何能将“I continued to find myself in surroundings with which I had at least a passing acquaintance” 译成 “我却不断地发现我不过是一个处于瞬息变化的环境中的匆匆过客而已”。“passing”显然是修饰“acquaintance” 而不是“surroundings”,原文中明显有 I had a passing acquaintance with the surroundings(我对周围环境有着匆匆而过的熟悉感),译者显然没有表达出这种意思,而这层意思在上下文中很重要,它直接表明为什么“我”驾车离开原来越远却依然没有任何欣喜、新奇的感觉。……
当然,我不是说这本书的翻译一无可取。毕竟我读中译本的时候很快就适应了那种文风,很畅快地读完了整本书。前面所说的拗口,古朴,呆板,丝毫不影响阅读本身。我认为这应当归功于作者和译者的共同努力。我非常非常喜欢译者的多处翻译,比如,“我曾听人描述过在船张帆开航后,终于再也看不到陆地时的心境”(“I have heard people describe the moment, when setting sail in a ship, when one finally loses sight of the land.” ),以及“站在那儿,任凭那夏日之声将你整个笼罩,听任那轻柔的微风轻拂你的面孔,这的确让人感到无限的惬意。”(“It was a fine feeling indeed to be standing up there like that, with the sound of summer all around one and a light breeze on one's face.”)……不得不承认,还是有很多神来之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