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德立身
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做事、清清白白从政是我一直坚持的原则。在社会生活中,能认真履行一个公民的职责,遵守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准则、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在工作岗位上,时刻把职业道德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兢兢业业做一个人民的勤务员,实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与人相处中,注意以高尚的道德品行约束自己,以良好的道德形象取信于群众,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情趣健康。在家庭生活中,正家规树家风,秉公用权,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私利。尊老爱幼,互敬互爱,营造和谐幸福的家庭氛围。
三、廉洁从政
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自觉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标准的要求,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努力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一年来,(1)无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2)无违反规定在企事业单位兼职、兼职取酬或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行为;(3)无“跑官要官”、行为,以及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4)无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5)无违反公务宴请活动有关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6)无违反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的情况;(7)无违反规定在住房问题上以权谋私,超标准建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情况;(8)无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9)无其他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10)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四、学法守法
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市委贯彻《意见》,学习《公务员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主要内容,提高个人法制观念、遵法守法意识和执法用法能力。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依纪处事、依规议事,20,没有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和分管范围内的行政败诉案件,也没有因行使行职权不当而造成行政纷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事件。
篇9:2019述职述责述廉报告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县纪委的监督支持下,县政府党组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李 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体会议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专题教育,强监管、严政纪、改政风,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县政府党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注重学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县政府党组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持之以恒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活动,全面提升班子整体廉洁执政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一是加强日常学习教育。各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县委中心组、县政府党组会议、县四大班子集中学习等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充分掌握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实质,逐字逐句、学深学透《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真正认清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不断提升班子成员遵规守纪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接受党内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抓好“ ”专题教育。组织召开以“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为主题、以“学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做遵规守纪的党员干部”为主题两次专题研讨会,对照“ ”合格党员标准以及“敢于担当、提高效率”效能革命,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提出改进方向和措施,不断锤炼坚强党性,带头转作风提效率,切实把学习教育同推进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三是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在政府常务会上,由纪委监察局负责人通报对有关党员领导干部的行政问责情况,并以此为典型案例,对廉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组织观看《焦裕禄》等教育影片,以先进人物教育大家,以典型事迹激励大家。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图片展览和廉政格言,接受警示教育和党性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认真安排部署,强化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把廉政建设的要求体现到日常政务工作和行政管理中,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一是全面部署廉政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定期听取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安排部署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在季度总结会、半年总结会等重大会议上,对勤政廉政、作风建设、行政效能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9月份,组织召开了县政府系统党风廉政会议,要求县政府各部门切实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政治纪律责任、作风建设责任、权力监督责任和制度防腐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了县政府各部门自觉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二是明确主体责任。确定县政府主要领导为职责范围内的“第一责任人”,各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领导带头承诺,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共签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对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作出公开承诺。县政府班子成员不定期约谈分管部门,了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政府组成部门定期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纠正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今年以来,县级干部进行主体责任廉政谈话96人次。三是落实廉政建设任务。党组主要负责人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在年初召开的廉政工作会议上,对全年政府系统党风建设任务进行逐一分解。同时,按照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严密有序”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级、各相关部门,把具体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
三、坚持纪挺法前,充分发挥监督执纪作用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监察机关、审计机关、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政府工作人员和行政行为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综合运用专项检查、阶段检查、随机抽查和暗访调查等形式,及时发现责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抓早抓小,及时约谈,限期整改。二是支持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加强跟踪问效,切实解决重大问题,做到查办案件工作人员、设备、经费“三落实”,对腐败问题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典型腐败案件,做到敢于揭短、敢于亮剑,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今年以来,共查处违纪案件86起,党政纪处分86人,重处分21人。三是深化党风廉政考核评价。突出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和重点问题,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进行严格考核。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认真、完成任务差的单位,实行严肃问责。
四、查摆突出问题,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今年以来,我们对照党纪党规要求,深入查摆了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并认真剖析了问题产生根源,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方面,根据纪委监察部门提供的数据来看,十八大以来,全县政府系统共查处各类案件186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6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58人。从全县巡察反馈情况来看,仍有一部分同志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也有一些领导干部触犯了纪律的高线、底线、红线。根本原因就是有的单位党委(党组)和主要领导同志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够,导致制度不严、监督缺失,缺乏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力度,要求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县级领导干部关于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共同职责和岗位职责,每季度向政府党组汇报各自分管工作开展情况,并围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风建设、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和廉洁从政情况等,按要求开展述学述职述廉。同时,强化督导督查,落实分解任务,明确要求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每一项具体任务,必须由“一把手”签字背书,真正实现对各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动态管理和全过程监督,要求务必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使遵规守纪成为班子成员的共识和自觉。
五、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严格按制度、按规章办事
不断修订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切实实现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一是不断强化政府自身建设。按照上记关于改进作风、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结合市委、县委精神,我们制定了县政府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使政府开展工作不断规范、更有规则。二是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渑池实际和上级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了县级财政资金审批权限意见、招投标采购交易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审计)办法,制定了渑池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程序意见和借调人员意见,出台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等,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同时,健全完善了“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制度规定。三是严格遵守党纪党规。要求班子成员认真执行党的“六大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凡属“三重一大”事项,要经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党组会议或县长办公会议集中商讨,形成集体决策意见,杜绝“一言堂”、暗箱操作。
六、深化作风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和铁的手腕,对工作中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行为开刀,通过创新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彻底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一是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坚持举行县人大政府机关升旗仪式,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提振了精气神,凝聚了工作合力。组织开展了“推荐一本好书”“推荐一篇好文章”“看优秀视频、听专家讲座”“学习、朗读、背诵党章党规”活动和以“进一步贯彻县十二次 精神,全面深化‘ ’学习教育”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全面深化了县政府系统“ ”学习教育成效。加强纠风治乱,强化监督力度,有效规范权力运行,严肃整治吃拿卡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衙门作风,有效防范“中梗阻现象”,促使政府系统党员干部自觉坚定地遵守廉政纪律,全面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工作效能。二是缩减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2016年,共取消、调整和合并减少29项行政审批项目,承接3项市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整列入17项行政审批项目,县级保留125项行政审批项目,全部为行政许可;取消、调整和承接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5项,其中取消4项、调整类别10项、承接1项;调整和承接的部门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44项,其中调整类别36项、承接8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类别。三是加大纠风追责力度。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开通纠“四风”随手拍举报平台,成立检查组,运用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手段,对全县公共娱乐场所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加大问责曝光力度,坚决防止“节日病”。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22起,处理27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6人,组织处理11人,对13起典型问题分6批次集中通报;查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87起,处理122人,对8起典型问题进集中通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4起,处理19人,党政纪处分14人,函询1人。
七、严格廉洁自律,维护良好政府形象
县政府党组始终把“讲规矩、守纪律”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底线要求和刚性要求,严格坚守纪律底线和规矩底线,做到知行合一、言行一致,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群众监督,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一是带头“讲规矩、守纪律”。政府党组班子严守党纪国法、严格按规矩办事,以上率下,做遵规守纪的表率,做到凡事讲规则、为人讲原则,坚守住政治、法纪和道德的底线,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树立起讲规矩、有纪律的标杆;自觉做到执政为民、清正廉洁,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始终保持一名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二是恪守各项廉政纪律。各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省、市相关意见,规范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标准,严禁新建办公用房和楼堂馆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强化预算管理,大力压减“人、车、会、文”等一般消费性支出,以上率下改进作风。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用《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三是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负责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自觉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及时通报重要工作。不断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努力使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使政府行政规范化、法制化,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